chiashin wrote:
這種論點跟指控警察...(恕刪)
你應該不知道政府依法行政的行政裁量權有多大
甚至你跟那些亂入違憲的人一樣
連基本的法條都沒有查證過就嘴砲
執法人員在執法時,務必要按照規範走
規定寫在哪裡,要主動告知
沒有就是行政瑕疵
行政瑕疵就是要受處分
因為你是執法人員,你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法
誰會尊重你?
這與是不是警察國家無關,這是最基本的法治精神
你看吧,放任最重要的法治教育不做
要嘛亂入違憲
現在又冒出一個
警察=流氓,可以不遵守法律
Hang Lee: 我若支身在外地,以外國人身份被盤查,我會因「恐懼」而「被迫屈服」,但在我從小生長且熱愛的、以「亞洲民主燈塔」著稱的我的國家中還被迫屈服於警案權威,我認為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需要有人挺身出來談論這個議題。
Molonlabe wrote:
只願意享受權利與權力,但是無法達到相對應的「責任」與「義務」之要求...(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