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看發生凶殺案你們興奮成這樣
我覺得你比較興奮耶,迫不及待的貼出各種數據。不過一樣是殺人,裡面的學問可多了。
刑法上有因為義憤填膺而殺人者可減刑的法條,比方歹徒因為債務糾紛在你面前把你家人全殺了,你氣不過衝上去想要跟他同歸於盡結果成功把牠掛掉,法官是會酌量減刑。這種的廝殺的雙方至少都還有一個師出有名,也不會去搞什麼先姦後殺再分屍順便煮一煮吃了等變態行為。就算是為了細故殺人(例如為了幾千塊就掛掉對方),其實許多細故殺人,細看之後也只是最後一根稻草,前面恩怨情仇已經冰凍三尺了。
反過來說一樣是殺人,無緣無仇卻性侵凌虐致死然後還分屍,或者路上隨機找人砍,惡質變態程度完全不是同一個量級。為什麼會這麼囂張? 因為反正殺幾個人不會被判死刑。目前網路上暫時找不到故意殺人的手段或動機的統計資料,所以暫時無從比較以前的殺人案跟現在的殺人案是比較不兇殘還是更加兇殘。
不過我比較好奇當鄭捷砍人的時候如果你剛好在那個車廂裡面,你會拿著統計圖表安慰自己說「安啦! 故意殺人案件逐年降低,我不會這麼倒楣」,還是嚇得趕緊拔腿就跑,然後得做上幾天噩夢甚至看心理醫師或者去收驚。
千年之夢 wrote:
覺老當然興奮囉,好不容易抓到可以打擊不支持政黨的機會,當然要好好噴一噴
說實在的有多少人真的關心被害者?只是想利用分屍案來搞政治而已
這樣說來大大想必很關心這些被害者,都有去靈前上香致意並且匿名匯款給被害者家屬吧,不然豈不是跟覺老五十步笑百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