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政經學院法律系到底還有多少個沒有博士學位的Professor和博士生supervisor?

EthanTs wrote:
蔡英文絕對該下台, ...(恕刪)

英國大學一個系只有一個教授???




莫非LSE目前已有數百個系所以有數百位教授?

據說拔獅子的毛可以長頭髮說.....
ghleu wrote:
英國大學一個系只有一...(恕刪)


汪浩說的是當年的制度,

自己再看一次.

5:30 左右, 他說10年前還是一樣.

==

查查我的發言紀錄, 我本來也懷疑論文真實性.

政經關不了我也看了很多次.

只能說有證據她拿到博士了, 不然不會出現在索引上.

LSE 也出來背書.

論文的確可能被搞丟了.

老實說, 外國行政人員素質也是參差不齊,

搞掉文件死不承認的事件也所在多有.

==

彭P 有學者追根究柢的風格我讚賞,

但幾年前他為蔡英文民進黨所作所為一律為其擦脂抹粉我唾棄.

節目最後被蔡英文搞掉不覺得很諷刺?

==

他要到英國打官司是他的權利,

只是我覺得他贏不了.
turtlins wrote:
問題是:我還是那個老例子:

某甲被控犯了某罪,指控某甲的人提出十項疑點,但每項疑點都無法確認某甲有罪,最後法官說,雖然沒有任何一項可以定某甲的罪,但因為疑點太多,所以判某甲有罪。

這樣的判決,能令人信服嗎?...(恕刪)

另一樓的論述
turtlins wrote:
某甲指控某乙犯某罪,但找不到直接證據,於是找了十項疑點,認為根據這些疑點可以合理懷疑某乙犯了某罪。

於是某乙針對這些疑點一一反駁,證明有很多人也有這些疑點,但那些人並沒有犯某罪,可見有這些疑點並不代表就犯了某罪。...(恕刪)

你要以刑事案件來做比喻,就要先知道,
在刑事訴訟上,不是一定要直接證據才能判罪的,
只要有足夠的疑點,就是所謂的「間接證據」,也能判罪定讞的。

也就是,法官依一般經驗法則,綜合各種間接證據,即可推論直接事實之存在,
尤其是這些多項不利的疑點,排除合理懷疑,顯然不可能會發生在同一人身上時。

至於對這些疑點的反駁,是否可以採信,就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來合理說明了。
EthanTs wrote:
汪浩說的是當年的制度...(恕刪)


依照蔡自傳陳述的,蔡了論文好到教授要給他1.5個博士
既然這樣的論文如此厲害,那當年通過學校口試裝訂成冊的論文,三個圖書館都弄丟也就算了
自己會不好好珍藏保留嗎,結果開記者會是拿了一疊草稿出來給人看
有在注意這件事的人都會覺得其中一定有鬼
橘子紅了 wrote:
依照蔡自傳陳述的,蔡...(恕刪)

自吹自擂的你也信?

現在無法下架蔡英文只能怪國民黨候選人太爛,

國政全部要別人代答, 如何上辯論台?
EthanTs wrote:
自吹自擂的你也信?現...(恕刪)


我的意思是全部人都搞丟論文的機率有多大?

倫敦政經學院畢業的博士的論文要繳到三個地方的圖書館
三個地方都會搞丟?

又不是說論文只需要繳到一個地方

今年六月才送去的那本黑皮書又搞了個作者開的限閱規定

蔡上新聞還說規定不是他定的,在那邊鬼扯
橘子紅了 wrote:
我的意思是全部人都搞...(恕刪)


疑點一大堆, 但 LSE 咬定蔡英文有拿到博士學位,

你又能如何? 英國法院不可能判 彭P 勝訴,

入罪自己英國人. 更何況超過30年的案子.

搞不好不受理都有可能.

私菸案, 南方澳大橋案, 卡管案, 陳明文案,

公投案都傷不了, 要寄望一個論文案?

更何況她以前在未解嚴前國民黨掌權時

大學及教育部資格審查也都過了.

難道當時所有涉事行政官員都拿錢放水?
多出國讀書,你就會了解了,視野別太小以為全世界學制都跟台灣一樣⋯⋯
橘子紅了 wrote:
倫敦政經學院畢業的博士的論文要繳到三個地方的圖書館
三個地方都會搞丟?


你連基本的資訊都弄錯,是要怎麼和人討論?
EthanTs wrote:
大學及教育部資格審查也都過了.
難道當時所有涉事行政官員都拿錢放水?...(恕刪)


可能有部分拿錢放水 ....

以前生活比較清苦,想想現在司法官薪水那麼高,拿錢都是司空見慣了!何況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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