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loslie wrote:如果是法盲請善用google好嗎....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如果屋主欠繳管理費..管委會是有權去法院請求法拍屋主房屋......(恕刪) 你錯了哪條法律說幾千管理費就要拍賣房子實務也沒人這麼幹除非是公報私仇跟苛政酷吏用法律惡整民眾一樣有是非對錯良知的民眾都會唾棄鄙視
都說很清楚了水電不繳會被斷水電就不會不識字乖乖繳好繳滿要繳罰單我不識字啦不繳怎樣賤人就是矯情好可憐啦政府冷血啦死命要帶風向打臉被打到底我就是要帶風向我不識字我最弱勢要誰同情這樣的人當大家都是傻子嗎是真弱勢還是自己可以擺爛到底會不知道嗎全是滿滿韓粉味才在拼命帶風向只有韓國瑜才是唯一苦民所苦的救世主
carloslie wrote:說你是法盲...好像還是表揚你了...被拍賣,是因為惡意不償還債權...而不是金額大小好嗎(恕刪) 你錯了前面說什麼看懂再回你已經預設立場是惡意不繳當然覺得苛政酷吏用法律惡整民眾好棒棒反正都是刁民
finepupil wrote:你錯了前面說什麼看懂再回你已經預設立場是惡意不繳當然覺得苛政酷吏用法律惡整民眾好棒棒反正都是刁民(恕刪) 屋主是不是惡意...當地村里長跟鄰居會不知道嗎?...會不出來...幫忙說話嗎?4年來...10幾封掛號信是寄到戶籍地...有3次還是有人簽收的...要不要請警方去調當事人的通話地點..看這4年當事人有沒有回家....然後要不要是訪視當事人家中成員,看除了不識字的媽媽跟在外打零工的當事人,另外2個家中成員識不識字....
zxcv1230000 wrote:二十年前銀行幹的招術,欠信用卡費,然後銀拍屋,銀行自己人便宜買賺拍賣費跟差價,造成很多人燒炭自殺。 (恕刪) 法律是整人很好的工具別說苛政酷吏惡整民眾還怕找不到法律一般民眾要整人也一樣現在的法律沒有人擁有拒絕成為被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