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強烈暗示人傳人?還是強烈暗示人騙人?有圖有真相!一次看清楚!

台灣沒有病例對的,如何知道人傳人?隔離治療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防治方法。疾管署發出通報是給台灣看的吧?全部通報用大陸的觀點,完全沒有警告國民有人傳人的風險。大陸採隔離治療難道不知道有人傳人的風險?當然要有人傳人的證據,知道傳染途徑才能通報會人傳人。WHO 沒有人傳人的證據,不知道傳染途徑如何發佈人傳人通報?
tgdlyg wrote:
大大 你根本搞不清楚(恕刪)
chihung1105 wrote:
這個不是SARS,李文亮說SARS就是錯的發生在台灣,任意傳播傳染病訊息一樣是重罰!


大大 你搞錯了,
這是兩件事,
一件是對於散播者的處分,
一件是衛生單位的應對.

傳染病防治法
第 63 條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謠言或不實訊息,
還要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以台灣而言,
李文亮消息來自急診科的同事,
是確實的事,
剛開始說是SARS,
後來有補充說是冠狀病毒,具體還在分型。

李文亮在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說,是「同事之間互相交流知道的」。而且,他在微信群里還附上了病例的診斷書和相關視頻。考慮到「確診7例SARS」這種說法不太準確,緊接著他又強調是冠狀病毒,具體還在分型。

這非謠言或不實訊息,只差在精確程度而已,
而且是提醒醫院同事而已,
是別人流傳公開的.
還有他的目的是提醒其他醫師注意防範,
並非刻意造成社會恐慌,
這上法院法官都會考量的.
重罰?
依傳染病防治法 第 63 條來說不完全符合,不可能重罰.
以當時而言,李文亮醫師的說法是很接近疫情真相的.

另一件是衛生單位的應對.
衛生單位公告資料是實事求是沒錯,
但是應對措施得料敵從嚴,
等確定人傳人才要應對嗎?
1月20日醫學專家鐘南山在官方媒體首度確定該病毒可以「人傳人」,並有14名醫護人員感染。


台灣是12月31日以有人傳人風險來對應的.

這看被中國消失的文章吧!
發哨子的人─艾芬,
今天新聞有報導消失多日今天才又出現,
看完就知道為何文章會被消失,
艾芬為何也會被消失,
為何說台灣是有警示WHO的,
中國官方如何隱匿疫情.

只能說中國的醫師真的很優秀很有警覺性,
可惜上面的人是豬頭,
不然世界目前應該不是這種慘況.

《人物》選文:武漢醫師,發哨子的人─艾芬





tgdlyg wrote:
大大 你搞錯了,這是(恕刪)


先生,台灣寄出去的信是 100 個字不到的詢問信

Referring ....

Please sharing the information

就是這樣

英文爛沒有什麼好丟臉的

英文爛又耍硬拗,才能是丟臉
Enter Passcode wrote:
我問過至少五位美國的醫生
沒有一個人看得出那封信有警告的意思
隨你怎麼說,不需要騙自己英文很好


問美國醫生?
愛說笑嗎?
google一下台灣當年SARS狀況好嘛!
tgdlyg wrote:
問美國醫生?愛說笑嗎(恕刪)


你不用翻中文的給我看,麻煩找出外國人可以了解緊急、危險、小心的字眼去跟他們溝通
tgdlyg wrote:
問美國醫生?
愛說笑嗎?
google一下台灣當年SARS狀況好嘛!(恕刪)


人家跟你講理,你跟人家扯英文,人家跟你講英文文法,你又來扯SARS。
綠蛙的世界真的常人不懂。
tgdlyg wrote:
以台灣而言,
李文亮消息來自急診科的同事,
是確實的事,
剛開始說是SARS,
後來有補充說是冠狀病毒,具體還在分型。(恕刪)

你知道這就是在散播疫情消息嗎,尤其他說還在分型表示尚無法確定
你會覺得他不是,並不是你所謂以當時而言,因為那時根本沒人能確知狀況
而是因為你從後面的結果去回溯他們傳播的消息大部分是正確的
但在當時所有的狀況都還待後續查驗時,直接將這消息公開就是在散播疫情了
當時資訊無法完全確認時就公佈出去,就很容易造成恐慌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有關疫情的消息我們要規定只能由指揮中心發佈
指揮中心重申,於本中心成立期間如有疫情及防治措施等相關資訊,皆由本中心統一對外公布。民眾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之疫情資訊時,切勿隨意散播、轉傳,避免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將構成刑事責任。
至於所謂的
只是提醒醫院同事而已,
是別人流傳公開的.
還有他的目的是提醒其他醫師注意防範,
並非刻意造成社會恐慌
,
很多人在跟別人說秘密時,都會說我跟你說一個秘密你不要跟人說
通常之後傳播出去了,他就會大喊冤枉,說我有跟他說不能跟別人說啊
但事實上在追蹤散播路徑的時候這些就是散播的源頭
要不然台灣好幾個在自己私人群組亂發疫情的為啥會被盯上
他們不能說他們只是在群組分享嗎?
Enter Passcode wrote:
你不用翻中文的給我看,麻煩找出外國人可以了解緊急、危險、小心的字眼去跟他們溝通


是說你當時住美國,
美國案例少,
你與美國醫師當然對於Atypical pneumonia非典型肺炎這個名詞沒什麼感覺,
這很正常.
但中國,香港,與台灣的醫師是很有感覺的,
艾芬醫師那篇文章看了沒?
裡面有寫到他們那群醫師看到SARS時的反應,
上面不用特別註明"有人傳人風險".
simonbluee wrote:
人家跟你講理,你跟人家扯英文,人家跟你講英文文法,你又來扯SARS。
綠蛙的世界真的常人不懂。


是懶得理你,
自己用詞小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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