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2u wrote:
2021年三月韓國警方以違反《對外貿易法》、《不正當競爭防止及商業機密保護法》等罪名,向檢方提出起訴建議,包括A公司等3家企業及3名相關人員
那就解釋一下若是合法輸出技術為什麼韓國要抓人?不就表明了不合法?
既然韓國工程師給了台灣潛艦相關技術,這麼有情有義,我們應該政治庇護這位韓國工程師,你說對不對?
就像稜鏡計畫的史諾登一樣,他是全世界的英雄,除了美國,這位韓國工程師也一樣,在本國變成狗熊,來台灣鐵定成英雄
是不是合法輸出關台灣什麼事。人家就算違法也是違反韓國法律,關馬文君什麼事。
照你這種邏輯,所有在台灣拿過國旗的人如果跑去中國旅遊,你是不是也會向中國檢舉這些人曾經拿過國旗,叫中國把他們通通抓起來。
很不錯嘛,立法委員領著中華民國的薪水在幫韓國政府把關。你再編啊~接著編,看你多會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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