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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霸周 wrote:
前身犬犬湯屋去年10...(恕刪)
新聞連結
“不過實際看時間點,詭異的是,原先2樓屋主早在10月8日的凌晨就已經有傳簡訊告知1樓寵物店表明「無法簽同意書給妳」,而該簡訊1樓寵物店老闆娘還是在隔了3天才回應。而流出的群組對話中則是10月8日上午10點,2樓屋主繼以凌晨傳簡訊告知「無法簽同意書」,當日上午怎麼又有大樓住戶討論環節,且2樓屋主也在事件後多次對媒體表示「10月8日就拒絕簽署同意書」,整個雙方說法跟事件時間軸還是兜不起來,外界霧裡看花。”
問題來了
照片中,前身“犬犬湯屋”發生意外後道歉文的時間點在10/27
2023/10/27 你還在裝潢施工?
2023/10/8二樓不是已經告訴你他不會簽同意書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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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rningtw wrote:
看到現在2樓確實越看...(恕刪)
其實,現在繼續糾結各自的故事已經沒有意義。
1樓租客也不要再繼續塑造自己的弱勢形象,意圖用輿論去強壓2樓房東接受現狀
尤其在這幾天越來越多資料浮現後,原本說詞上的矛盾慢慢成為關注的焦點,是非對錯可能跟之前媒體大肆報導的方向有出入....
關鍵是如何在兼顧2樓房東的權益以及1樓已經付出的成本下取得平衡點
比方說
1.有條件的同意書? 比方說一年為限?不要跟租約同步,給對方有猶豫的機會,降低對方的抗拒
2.或者是營業內容變更為“寵物旅館限制為比較不會發出噪音的寵物”,美容部分則不限制?
3. 繼續低調營業?採用其他登記項目?營登可以依照主要營業項目登記,沒有限制一間店只有一個主要營業項目
4. 把旅宿拆分到其他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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