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半天~大概證據就是隨身碟吧

會不會北檢跟民間黨被耍了
現在推給橘子
然後橘子突然回台
然後又查不出來任何問題
最後北檢被扣上政治迫害的帽子
然後找一個檢察官出來扛罪
JasonQ wrote:
你抓錯重點

強盜(A)搶銀行,警方(B)繳回贓款

柯文哲給容獎(A),李四川(B)拿回20%容獎

那麼,如果...
依照網友邏輯推理,李四川拿回容獎後京華廣場沒有實質圖利的狀況,所以柯文哲沒有圖利事實

同樣的邏輯推算下,強盜是不是沒有獲利事實?


題外話,你為何要執著20%容獎是公共財這件事?

如果重點放在20%額外容獎為公共財,那麽柯文哲當初將公共財輕易給予私人企業這件事....

另外,以綠建築來說,一堆人舟車勞頓集中到一個因為綠建築而拿到容積獎勵,所以蓋出的大樓....

那麼,綠建築效益有多少?

我們鼓勵節能建築,是因為綠建築對其中的住戶來說有節能省錢的效果,未來節能省下的電費大於購買的成本



我的問題是 強盜搶錢 錢不是他的 搶走錢退回本來就還是犯法
柯文哲給容獎 你最多只是說 建商不適合這個獎勵拿走
另一個例子 校長本來給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可是今年 把這獎學金資格給了 非原住民的學生
有人出來抗議說 這樣圖利非原住民學生 所以要求取消
在這狀況下 這學生 算犯法嗎? 這校長犯法嗎?
校長看來 獎學金是鼓勵學生向上 不該只給原住民 只要努力就可以達到
相對 京華城幹嘛要蓋那麼大 要那麼多容積 要花多少成本? 穩賺? 你看他京華城建起來 幾年就拆掉? 賺錢?
至少他是願意砸錢去把不賺錢的建築拆掉重新蓋 還不是隨便蓋蓋套線喔??

對我來說 給建商容積獎勵 建商是要達掉標準才能拿 沒達到還會被罰 是有條件的 並不是免費送
所以哪來的圖利? 建好了 周邊市民有利 市府有利 建商有利 沒人損失 所以圖利誰?
柯文哲輕易給予私人企業? 怎麼判定輕易? 他是要鑽石級的標準才能拿到20% 隨便可以達到?
你問綠建築效益? 難道綠建築只有省錢效果? 沒有美化都市 促進周邊建築發展? 獎勵容積不單單只是省電吧?
那我問101蓋到那麼高 有什益處?
JasonQ wrote:
2. 京華廣場已經開始預售(2023年中)

沒看到實價登錄
如果最後像陶朱隱園一樣
一戶都沒賣出
有圖利嗎?
Amiwji wrote:
沒看到實價登錄
如果最後像陶朱隱園一樣
一戶都沒賣出
有圖利嗎?


沒錯 陶珠隱園就是個例子
蔡正元就說了沈老是個神經病 有錢人
要就不要蓋 要蓋就要蓋最厲害的
就算沒人買他一樣蓋
有沒有人住 陶珠隱園很重要嗎?
他蓋那樣子 我覺得就跟101一樣 就是個地標
就是有錢人的代表~
crazydiamondc wrote:
沒錯 陶珠隱園就是個...(恕刪)

有錢人愛搞花樣
沒想到被搞...
把錢拿來救窮
像陳樹菊一樣
一堆人會感謝他
JasonQ wrote:
你抓錯重點

強盜(A)搶銀行,警方(B)繳回贓款

柯文哲給容獎(A),李四川(B)拿回20%容獎

那麼,如果...
依照網友邏輯推理,李四川拿回容獎後京華廣場沒有實質圖利的狀況,所以柯文哲沒有圖利事實

同樣的邏輯推算下,強盜是不是沒有獲利事實?


搶銀行是圖利罪起訴嗎?

都已經搶了銀行

搶多搶少 跟實質圖利有什麼關係?

鏡週刊的主編現正焦頭爛額的寫故事中,無奈檢調給的資料太少…
crazydiamondc wrote:
我的問題是 強盜搶錢 錢不是他的 搶走錢退回本來就還是犯法
柯文哲給容獎 你最多只是說 建商不適合這個獎勵拿走
另一個例子 校長本來給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可是今年 把這獎學金資格給了 非原住民的學生
有人出來抗議說 這樣圖利非原住民學生 所以要求取消
在這狀況下 這學生 算犯法嗎? 這校長犯法嗎?
校長看來 獎學金是鼓勵學生向上 不該只給原住民 只要努力就可以達到
相對 京華城幹嘛要蓋那麼大 要那麼多容積 要花多少成本? 穩賺? 你看他京華城建起來 幾年就拆掉? 賺錢?
至少他是願意砸錢去把不賺錢的建築拆掉重新蓋 還不是隨便蓋蓋套線喔??

台灣政府及人民對於圖利商人的觀念相當保守
在美國這個資本主義社會,沒有利潤誰來做
所以台積電去美國投資六百多億美元蓋廠
美國政府給予22%的租稅抵減,過百億美元的回饋
用台灣的觀念,這個數目天文數字的圖利
在美國只要官員沒有收賄,商人投資增加工作機會,蓋廠增加建築工作
還可活絡周邊經濟效益,根本就是雙贏
有看過議員出來嗆政府圖利台積電嗎?

再者京華城案用其他例子來比喻,也是說不通的
京華城原址是威京集團買下唐榮鐵工廠,再申請土地變更
不同於BOT或聯開案,地是威京買下來的
為了獲得政府同意變更為商業區,還捐了30%土地給台北市政府
至於現在爭論奬勵容積,到底給多少才合法
只是在法規上,威京無法決定在自己擁有的土地愛怎樣蓋就怎樣蓋
在商言商,京城華開幕18年到拆掉,曾經風光過,後來虧損累累
據報導還有百億的貸款沒還清
拆掉重建當然希望能爭取多一點容積,把虧損的補回來
如果京威最後算過划不來不要做,就變成一塊爛地放在那裡
相信沒有財團會願意接手,還要跟威京買地或租地
台北市政府到底希望雙贏?
或是像郝龍斌這樣太保守,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
圖利罪就是阻礙社會進步的罪魁禍首。
鐵牛CEO wrote:
JasonQ...(恕刪)


你不回應一下鄭文燦、賴素如的案例嗎?

強盜搶銀行,錢被銀行繳回,這樣還算不算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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