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挺戒嚴,拒絕道歉,不敢究責之賴皮日記


寓言故事

憲法第 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憲法第 72 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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