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kingmaker wrote:
小弟並未說「全體臺灣人民皆理盲」,小弟只說大多數臺灣人民理盲,s大是否誤讀了呢?有時簡稱「臺灣是濫情理盲的社會」,也是指臺灣社會多數人濫情理盲,小弟從未說全部的台灣人都濫情理盲,s大能否舉出小弟曾寫下「全體臺灣人民皆理盲」這樣字句的例子呢?如果不能,這就是您的擴大解釋了!
小弟所舉之文章,並非什麼blog文,也不是什麼某教授之言論,而是工商社論,s大您又誤讀了!再者,小弟若未記錯,除了論證女神一文有用到blog文章以外,小弟對洪慈庸的批評依據,大多引自第一手的資料,即新聞記者引述的洪慈庸言論,您卻忽視這一點,把blog文放大,小弟對此深感遺憾!
「濫情理盲」如果只是小弟等少數人的看法,甚至偏見,這個詞也不會讓工商這樣廣為周知、歷史悠久的報紙,在明確表明其觀點的社論中拿來用。再者,工商不過舉為中華隊集氣、反核、社會大眾八卦總統女婿等三件事情為例,認為這「一再印證台灣是個「感性凌駕理性」的焦慮社會」,然後又以「濫情理盲」來加以涵蓋,可見工商認為早在這三件事情發生前,臺灣就是「感性凌駕理性」、「濫情理盲」的社會了!小弟認為臺灣這種「濫情理盲」的特質到洪案已達到極致的境界,事實相當明顯,即使如此,您仍可不認為台灣社會是如此,小弟當然尊重!)
工商社論 只能算是一種社會評論者的對社會的評論
但並沒法當作證據力使力
他所具備的觀點 可能還不如一個新聞來的客觀且有效力
或是一份學術論文 都比一個社論有效
所謂的社論就是讀者對論述不滿 投書報章雜誌(或是報章雜誌找知名作家來寫的評論時事)
重點在於 此為評論時事
並不具備證據力之價值
我有一點懶得在重申你冠人名詞這點了
我前面有說如果你覺得這點不好 你可以投書報章雜誌
一旦刊出 那種歸類就是社論
有其影響力 但不表示有其證據力
這點應當是一個教師該去思考的問題
再來您理盲而濫情這個 我記得是從你開始說25萬人那段開始
並且最早指的是25萬人
似乎在近來又擴張到大眾...
這論述有一點怪...
最後在說一次好了...
您引用BLOG之文來說您引用女神有理有據
但似乎已經失出了依據
因為我前面也有說過 雅典雅也代表著正義
您必須要去了解用那詞所代表的意涵
而非做那種 A君有做 為什麼我不行做之行為...
做為一個教師 此一行為是否有所問題呢?
盼三思

。後續有參與文書作業流程的人員全都要變證人或被告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