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爆究責今早勘驗確認:先有管線, 榮化責任降低, 消息一出, 拉上漲停

kuoyuan1 wrote:
就是說你當初猛打消防...(恕刪)


大量疏散是消防隊能做的嗎?
光廣播調派人手消防隊就吃不下來
所以才說該負責該罵的是能跨部會指揮調度並做決策的高層
偏偏有人故意要把第一線跟指揮層級畫上等號
自己要扭曲就自己認,還是那句話:不要以為幾個月過去大家就集體失憶,你就可以瞎掰了

piwu0531 wrote:
發現壓力不正常 , ...(恕刪)


是有洩漏然後輸送是沒事的
還是
有洩漏但洩漏在土壤中,所以輸送是沒事的
????應該是有洩漏就有風險,就不該去輸送吧
如果洩漏還輸送是合法合理的,那何必檢驗確認?
最後那液體變氣體的壓力是多少等等檢驗的判斷
那是輸送檢驗人的專業知識不足
給專業槍手瞄準敵人射,都說看到第二個出來穿紅衣的人在射
結果第一個出來是狗,你無法專業判斷"第二個出來穿紅衣的人"然後射死第二個穿紅褲的人質
是怪第一次拿這把槍,怪槍爛?還是怪人質穿紅褲,自己硬射都不用負責?

ckyani wrote:
是有洩漏然後輸送是沒事的...(恕刪)



咳 ~ 你都沒有看當時的討論喔 ?

23公里的四吋管內 , 液態丙烯重量大約是105噸左右 ...


如果洩漏點的尺寸真的是媒體所報導的7公分X4公分 , 再算算丙烯常溫時蒸汽壓約每平方公分13公斤 ..

嗯 ... 李長榮當時真的是做甚麼都沒有用了 ~~

piwu0531 wrote:
咳 ~ 你都沒有看當...(恕刪)

檢方指出,7月31日凌晨,華運開始輸送丙烯給榮化大社廠,每小時23公噸,管線正常壓力為每平方公分40至45公斤,但晚上8點50分出現異常情形,壓力降到18公斤,甚至一度降至0。

9點40分,兩邊的工程師將泵浦關閉,進行所謂的「保壓測試」,檢查管線有無疏漏,到10點10分,發現壓力均維持在13公斤至13.5公斤,草草30分鐘結束,誤認正常後,便加壓恢復供料,結果導致管線破裂。

此外,恢復輸送後,華運每小時輸送24.5公噸丙烯,大社廠卻只收到6、7公噸,且壓力只上升16公斤,未達40公斤的標準,應更加懷疑管線有破裂,輕忽未派人巡視,引發不可收拾的悲劇。

檢方表示,丙烯外洩後,破洞管線壓力會變小,此時正常的保壓測試方式,應是先將大社廠的泵浦關機,再從華運加壓到45公斤以上並關機,持續3小個小時後檢測,如壓力如下降到40公斤以下,就表示有外洩,但華運和榮化卻因進行錯誤的保壓測試而錯失防範時機。
~~~~~
也許你是指既然都漏那麼多了,當時送與不送都是只差少漏與多漏,都是爆
但是每次送的前後兩邊接與收量都沒異常?
另外輸送前不須先檢測管線有無漏嗎?
~~~~~~~~~~
根據NFPA 85規定,管線啟用前,必須通過防漏測試才能啟用。步驟大致上就是:將管線灌入原料後,快速關起兩端自動關閉閥門(紅色處),並以壓力測量器(黃色處)測試中段管線壓力,在規範時間內,管線需維持在一定標準壓力值,也不可有任何安全儀器被啓動的情況下,防漏測試才算通過,自動關閉閥門也才可以被開啓,管線開始正常運作。

丙烯在高壓下會液化成液體,而壓力降低後會汽化為氣體,而管線內的液態丙烯則在比平常還低的壓力下不斷汽化。「液化流體的飽壓測試必須高過飽和蒸汽壓,不能在飽和蒸汽壓附近作測試,否則不斷氣化的氣體壓力會讓測試人員誤判壓力沒有降低」因此壓力到一定數值就不再下降,可能是造成華運、李長榮誤判的原因。


ckyani wrote:
也許你是指既然都漏那麼多了,當時送與不送都是只差少漏與多漏,都是爆
但是每次送的前後兩邊接與收量都沒異常?
另外輸送前不須先檢測管線有無漏嗎?...(恕刪)



喔 你可能誤解我的意思了 ~


根據華運當時的電腦紀錄圖表 :





壓力/時間顯然發生爆炸前後 , 壓力就由13公斤往下掉 . 由於二聖路是整個管路的低點 , 這顯

示至少當時華運至二聖路這段七公里管內約30噸的液態丙烯已經全部揮發完了 ~

所以說當8點43分管線發生破裂後 , 無論榮化怎麼做 , 差別並不是少漏與多漏 ... 事實上在整段

管路內上百噸丙烯全部漏完之前 , 發生爆炸只是時間的問題罷了 ~


ckyani wrote:
9點40分,兩邊的工程師將泵浦關閉,進行所謂的「保壓測試」,檢查管線有無疏漏,到10點10分,發現壓力均維持在13公斤至13.5公斤,草草30分鐘結束,誤認正常後,便加壓恢復供料,結果導致管線破裂

此外,恢復輸送後,華運每小時輸送24.5公噸丙烯,大社廠卻只收到6、7公噸,且壓力只上升16公斤,未達40公斤的標準,應更加懷疑管線有破裂,輕忽未派人巡視,引發不可收拾的悲劇。
...(恕刪)



我懷疑這根本是記者自己亂編 ...

根據當時電腦壓力圖表紀錄 , 那個7公分X4公分的洩漏點明明是8點43分破裂的 ... 這與榮化

之後處置何關 ?

好了 , 就算榮化懷疑管線破裂 , 這要怎麼派人巡視 ? 把整段23公里的路面挖開 ?


我覺得這個案子真是苦了後面的承審法官 ... 真正要負責的人沒被起訴(陳菊稱市府並不知有

幽靈涵管這事) , 但要判榮化相關人等重刑顯然又很牽強 .... 看來到時又只能當恐龍法官了 ~



至於誰來還這32位罹難市民公道 ? 唉 ....
ckyani wrote:
是有洩漏然後輸送是沒...
有洩漏但洩漏在土壤中,所以輸送是沒事的(恕刪)


事實上,不是在土壤中
而是在整個箱涵中,而且是一整條箱涵

在市府不知道箱涵把管線包入的情況下
就算李長榮發現壓力下降後不再輸送
並派人查管,就算有所謂的管內機器人好了,也查不到箱涵裡面充滿了丙烯
爆掉是遲早的事

除非市府知道,箱涵包進管線,而且箱涵裡充滿丙烯
做隔離並且稀釋丙烯的動作
如此才能避免氣爆

請注意,管線都沒爆掉,是爆掉箱涵

不管這筆帳是要算在藍色綠色
市府的責任最大


KCLin0423 wrote:
事實上,不是在土壤中...(恕刪)



市府也不是什麼事都沒做啦 ~

在2012年市府公佈《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設置自來水管、油管、瓦斯管或其他民生

管線,必須經市府核准後才能使用,且應計收使用費。



這兩年來榮化都有依規定繳錢呀 ! 誰知道市政府收錢這部分有做到 , 負責管理部分卻疏忽了 ....


KCLin0423 wrote:
就算李長榮發現壓力下降後不再輸送
並派人查管,就算有所謂的管內機器人好了,也查不到箱涵裡面充滿了丙烯
爆掉是遲早的事...(恕刪)



哈哈 ! 不知大家還有沒有印象 , 事實上市府及榮化氣爆後卯起來找 , 也是好幾天後才找到洩

漏點的哩 ~ 而且我敢說這大概是因為哪個聰明人想起爆炸當晚 , 二聖路平交道路口在爆炸後

曾持續噴火一陣子 , 重點搜尋那邊才發現這個洩漏點的 ...



唉 反正現在榮化已是砧上刀俎 .... 業界大家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 看著媒體及市府怎麼炮製這

個代罪羔羊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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