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omdtgk wrote:
http://www.fbi.gov/miami/press-releases/2014/former-city-of-miami-firefighter-sentenced-to-327-months-in-prison-on-child-pornography-charges
我英文不好
如果可以的話
看能不能麻煩翻譯出一些可能漏掉的重點
也可以省的大家在這裡浪費時間討論
或許被判重罪的主因並不是下載,持有及觀賞
而是還有其它更客觀的犯罪事實也不一定
jack1593544 wrote:
所以槍械要執照 而刀械也有管制
你拿把長刀走在街上 沒足夠的理由肯定被抓
jack1593544 wrote:
看兒童A片的人肯定是喜歡的 有機會就會實施
難道要真有人被強姦了才能抓? 預防勝於治療聽過吧?
cckm wrote:
討論法制的根本是法律如何建立及執行,
繞著別處的法律判決大加撻伐再無限衍伸到思想控制,
意義不大.
大砲台 wrote:
這論點真是讓人無言...
有特殊癖好看否些型態的片子是喜歡沒錯,但你確定就因為喜歡代表一定會去侵犯他人? 奇怪! 我很愛看漢尼拔,有時候覺得他那殺人擺置有種美感,我怎就沒去做?
很愛看強暴片的人就代表有機會他一定會去強暴女人?
很愛看暴力電影玩暴力遊戲就代表有機會他一定會去殺人?
有強姦才能當性犯罪者逮捕! 不是本來就這樣嗎?
預防勝於治療? 今天這個案子的預防方式是把沒有實質侵犯到任何人的消防員比照性犯罪者看待! 預防正確來說不就應該是開導或教育侵犯他人是不對的行為,怎變成是當性犯罪者處理?
照你的架構來套,預防勝於治療,是不是可以說殺一儆百不可錯放,今天一個人沒有侵犯任何人的人被判刑也可以被當成是正義,那這種正義事最虛偽也最搞笑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