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家遇賊扭打屋主失手奪命,竊賊之弟罵屋主兇殘

大概鄭傑在車廂殺人後,被好心人士打死,這個好心人應該也不會有好下場吧。

竊賊之弟算是賺到了,有個廢渣哥就算了,但死後還能幫他挖到一筆錢,應該是作夢也會笑吧。

其是這是醫療過失吧.......

最後只希望能碰到好一點的法官給無罪的判決
台灣喔,

好人的人權都用望遠鏡縮小看,
壞人的人權都用顯微鏡放大量。
ru282006 wrote: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張...(恕刪)


由此可見台灣人民對 法治觀念的淡薄

一切以人情為主

當壞人還可以抱怨?!
ru282006 wrote: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張...(恕刪)
neomanstein wrote:
如果真的要幫這位先生...(恕刪)


不先發制人!!難道等歹徒拿武器從浴室衝出來大屠殺嗎??
這屋主很機靈!歹徒在狹小空間的浴室裡才是最容易制服的地方!
不趁這時衝進去制伏難道等歹徒自己衝出來嗎?
事後諸葛+鍵盤打字說得很厲害!!
要是你在當下!!單兵該如何處置!!

ckck159357 wrote:
以後遇到小偷要打開大門說,請進有什麼拿什麼
以後遇到搶劫要說請搶我,我什麼都給你
以後遇到性侵犯要說,來吧,請進
以後遇到有人要殺你要說,來吧,我不會反抗
這樣才能避免被告所謂的過失至死?
請問一個正常的人類,誰遇到小偷在你家你不會第一時間制服他?
誰知道他是否有其他的同伙?
誰知道他是否持有其他武器?
誰知道他是否有其他殺人或性侵之意圖?
海陸退伍又怎樣?他是退伍不是現役,誰說海陸退伍軍人就比較會打?
你今天不闖他家他會制服你?今天不闖他家你會死?
還是說有一天對岸的航母開到基隆港你也要說歡迎光臨?
對岸的飛彈打過來也要說請瞄準你家?
這就是台灣所謂的法治社會?
無能的檢查官,無能的法官,無能的法律,無能的國家

以正常人來說 要想辦法逃跑才對吧
既然你不知道 他有沒有同夥 武器或是更兇惡之意圖 那更應該是跑為上策吧?
要是歹徒突然掏出武器 或是在對峙的時候被他同夥捅一刀咧?
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吧
台灣應該開放良民申請槍枝
這樣我家有竊賊闖進來,我就可以拿著槍叫竊賊不准動等警察來
大家說好不好啊~!


支持屋主!

打飯班 wrote:
以後自家門牌須註明服役兵種如(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大隊)(蛙人部隊)

(海軍水中爆破大隊)(海陸莒拳隊)(特種部隊)。

謝謝屋主為民除害 + 1...(恕刪)


靠...............那我家完蛋了

我是海巡駕駛兵
歹徒會抽號碼牌進來吧

ru282006 wrote: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張...(恕刪)

活該。社會害蟲去死剛好。

GKKSWAE wrote:
以正常人來說 要想辦...(恕刪)

請問你老婆是孕婦你怎麼跑?等哪天你家女人懷孕8個月你叫他跑百米衝刺來看看
就算你家懷孕8個月的女人能跑百米,也不代表每個人都能
另外,情急之下,有人率先攻擊你你有何反應?站著讓他打?躲之後跑?
請問你是要保護你妻兒不受暴行威脅還是自己跑?
又或者你是那所謂的壞人人權組織之類的?
我認為應該不會判什麼行啦~
老婆都懷孕了當然會緊張
還是支持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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