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油案法官再次確認並非地溝油、回收油與餿水油

soulman wrote:
那為何鑑定人員被爆出有應該回避的理由?當然不是賄賂這麼簡單而已,哪有可能直接賄賂,脅迫利誘都有可能,箇中滋味只有當事人才能體會。

呦,這樣也能判斷智商哦?那請問我這樣判斷的話,我的智商有多少? 有無一點基本常識與經驗法則?討論就討論,不要順帶討論別人智商,麻煩查一下公然侮辱罪要件,以免以身試法。...(恕刪)


哈哈,我的文章都很注意這些細節的,你就少跟我來這套囉

法律是講證據不是憑路人甲的推測ok?只要你有確切的證據,你直接就可以拿去給檢察官不用在這裡當網路柯南
法院的判決是有跡可循,但嫌草率。就現階段而言,證據部份的酸價與反式脂肪個人認為有空間。即便法院判決無罪,還是不要自己去食用較好。當務之急還是建立檢驗機制與修改法令,杜絕食安問題,不然,廠商藉鏡此判決,無良的廠商會更肆無忌憚。

soulman wrote:
法院的判決是有跡可...(恕刪)


真是一針見血,,說得很好,,不要再理盲濫情的用什麼法治拉人權拉證據拉來抬槓,事情發生就發生了,趕快修法才是真的!!!

BL06 wrote:
(極端一些就是糞便,屍體...精煉後驗不出就無法入罪)


既然你驗不出來,又沒有其他證據,
你怎麼知道那是糞便、屍體?
你是已經先知道那是糞便、屍體,才有辦法做出這樣的判斷,
問題是你如果已經先知道了,還需要證據幹嘛?
證據就是在第三者不知道真相的時候用來說服第三者讓第三者相信你的陳述屬實的一種工具,
在法院,這個第三者就是法官。

所以是你已經有心證還是法官已經有心證?
沒有證據、驗不出來,你都可以說成是當然一回事,
這不叫先入為主的成見叫甚麼?


BL06 wrote:
請問頂新是食品大廠,每年進口大量工業油,


奇怪,我家不是賣衣服的,我也照樣每年買一堆衣服回來呀。


BL06 wrote:
有貪汙嫌疑遭起訴就需交代財產來源!同理,
已被起訴的頂新一夥,不需交代工業油流向嗎?


同甚麼理?
工業用油來源你查不到嗎?
從哪裡進口的?甚麼時間進口的?多少錢進口的?這都有紀錄吧。
要交代甚麼?
來源跟流向分不清楚?


BL06 wrote:
請別把法官看太厲害,荒唐判決書有時看了是會噴飯的,


有些判決書看在沒有法學素養的人眼裡確實會噴飯。

BL06 wrote:
請解釋為何小女孩沒喊不要而被性侵,法官認為其不符非自願而輕判...
這是什麼證據?


那你就先去問一下當初訂這個法的時候對於自願與非自願是怎麼定義的。
你用常識認為那是非自願,問題是很多事情一再的告訴你,常識有時候跟事實不能畫等號!



BL06 wrote:
頂新無法交代工業油去向,民眾懷疑拿來混食用油不是很直覺的質疑嗎?


民眾懷疑是民眾懷疑,
法官判案是法官判案,
如果法官判案都要照著民眾的懷疑來判,那幹嘛開法院?
媽媽嘴的三個倒楣鬼當初不也是民眾懷疑(都已經快變成肯定了)有涉案?
結果呢?
法院裡面是講證據的,你有一分證據,你才能說一分話,
即便你確實知道十分,但是你只拿得出一分證據,另外九分就是不會被採信!
因為每個人都說自己才是對的,自己才知道真相,結果每個人說的話都不一樣,那要相信誰?
結果當然誰都不相信!只能相信證據!


BL06 wrote:
政府不也是未有效管理,每年有進口數據,
卻從不去追究流向.....該不會台灣政府不知道台灣每年用多少工業油吧?


這種事要管理甚麼?
我賺多少錢繳多少稅就好了,你管我剩下的錢怎麼花?
照你的邏輯,政府是不是也該統計全國人民一年大多少便?撒多少尿?
這些大便、尿液的流向為何?
你怎麼知道不會有人拿來摻在食物裡面?
這個集團問題很多,聽說明明在大陸把食品安全搞的很高規格很安全,為什麼回到了台灣就不能依樣畫葫蘆,就因為本土食品法律沒有死刑跟天價罰款的原因嗎?
vivian93 wrote:
既然你驗不出來,又沒有其他證據,
你怎麼知道那是糞便、屍體?
你是已經先知道那是糞便、屍體,才有辦法做出這樣的判斷,
問題是你如果已經先知道了,還需要證據幹嘛?
證據就是在第三者不知道真相的時候用來說服第三者讓第三者相信你的陳述屬實的一種工具,
在法院,這個第三者就是法官。
所以是你已經有心證還是法官已經有心證?
沒有證據、驗不出來,你都可以說成是當然一回事,
這不叫先入為主的成見叫甚麼?


其實法院對以下兩種情況是分不出來的

1.我用良心原料煉製可以給父母喝的油品,現有法規檢驗合格。
2.我用有問題的原料煉製出現有法規檢驗合格的油品,而且你舉不出證據我用了有問題的原料。

無罪推論其實是雙面刃。


你家有頂新油嗎?
的確!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所販售的產品
並不能保證沒使用問題原料,
但 如果用到有問題原料的產品,為什麼檢察官不能舉證?

法官又不是笨蛋,媒體人民也不是沒有眼睛!
判決書上檢察官就是提出不出什麼證據嘛!
只能不斷地訴諸媒體、訴諸人民公審,因為沒有證據,但卻要法官迫於形勢下,把心證引導成有罪判決啊!
budinx wrote:
其實法院對以下兩種情...(恕刪)

RedCross wrote:
這個集團問題很多,聽說明明在大陸把食品安全搞的很高規格很安全,為什麼回到了台灣就不能依樣畫葫蘆,就因為本土食品法律沒有死刑跟天價罰款的原因嗎?


我只好奇這是聽誰說?
用聽說的東西就可以證明別人問題很多嗎?
我想這證明有問題的未必是對方。

budinx wrote:
其實法院對以下兩種情況是分不出來的
1.我用良心原料煉製可以給父母喝的油品,現有法規檢驗合格。
2.我用有問題的原料煉製出現有法規檢驗合格的油品,而且你舉不出證據我用了有問題的原料。
無罪推論其實是雙面刃。


但是既然你無法證明我是 1 還是 2,
那為什麼我不能是 1?
無罪推論並不是雙面刃,
而是當人不是神的時候而為了維護人權所必需的制度。


budinx wrote:
你家有頂新油嗎?


沒有,但是沒有的原因跟頂新案無關,
我家本來就有習慣用的油品牌,
不管頂新是良心事業還是黑心事業,
都不會影響我用哪一牌的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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