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lman wrote:
那為何鑑定人員被爆出有應該回避的理由?當然不是賄賂這麼簡單而已,哪有可能直接賄賂,脅迫利誘都有可能,箇中滋味只有當事人才能體會。
呦,這樣也能判斷智商哦?那請問我這樣判斷的話,我的智商有多少? 有無一點基本常識與經驗法則?討論就討論,不要順帶討論別人智商,麻煩查一下公然侮辱罪要件,以免以身試法。...(恕刪)
哈哈,我的文章都很注意這些細節的,你就少跟我來這套囉
法律是講證據不是憑路人甲的推測ok?只要你有確切的證據,你直接就可以拿去給檢察官不用在這裡當網路柯南
 
                BL06 wrote:
(極端一些就是糞便,屍體...精煉後驗不出就無法入罪)
BL06 wrote:
請問頂新是食品大廠,每年進口大量工業油,
BL06 wrote:
有貪汙嫌疑遭起訴就需交代財產來源!同理,
已被起訴的頂新一夥,不需交代工業油流向嗎?
BL06 wrote:
請別把法官看太厲害,荒唐判決書有時看了是會噴飯的,
BL06 wrote:
請解釋為何小女孩沒喊不要而被性侵,法官認為其不符非自願而輕判...
這是什麼證據?
BL06 wrote:
頂新無法交代工業油去向,民眾懷疑拿來混食用油不是很直覺的質疑嗎?
BL06 wrote:
政府不也是未有效管理,每年有進口數據,
卻從不去追究流向.....該不會台灣政府不知道台灣每年用多少工業油吧?
vivian93 wrote:
既然你驗不出來,又沒有其他證據,
你怎麼知道那是糞便、屍體?
你是已經先知道那是糞便、屍體,才有辦法做出這樣的判斷,
問題是你如果已經先知道了,還需要證據幹嘛?
證據就是在第三者不知道真相的時候用來說服第三者讓第三者相信你的陳述屬實的一種工具,
在法院,這個第三者就是法官。
所以是你已經有心證還是法官已經有心證?
沒有證據、驗不出來,你都可以說成是當然一回事,
這不叫先入為主的成見叫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