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事件,「因玩樂而發生意外不值得同情?」

ppcomo wrote:
ptt八卦版穩拿最...(恕刪)

第二篇的水準最正常
社會上自私不顧他人居多,身邊也都是這種人,同情別人是在搞自己,就算同情也只要對連吃飯都有問題的學童,而不是打火機丟滿地,自私不顧他人、不想為自己行為負責的人。
kzer729 wrote:
八仙事件,「因玩樂而發生意外不值得同情?」
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會有去八仙樂園玩=墾丁春吶=拉K打砲=人渣敗類的結論,
於是那些受害者都活該倒楣了?明明很多都是一般人啊,他們又沒犯罪,
夏天去玩個水也是人之常情吧!
對於一般民眾來說是一起無法預知的意外,
但被鄉民們說成「明知很危險,卻還是不怕死貿然前往」的感覺,
我就是鄉巴佬不知道麵粉會爆炸行不?是想來玩水,又不是玩火誰知道呢。


別動不動就要同情,自己本就該為自己行為負責而不是沒事爽歪歪有事就要大家相挺。
去八仙樂園玩沒錯,夏天去玩個水也是人之常情...當天那池裡有水嗎?有啦...最後有血水。
今天就算都不知道粉塵濃度過高會導致爆燃,總也知道那些彩粉噴到眼睛吸到身體不好吧?
PM2.5過高大家都要戴口罩避免外出,怎麼這彩色趴大家去吸爽爽?
墾丁春吶本質是沒錯,讓喜歡音樂的人可以欣賞並讓一些地下樂團有表現的機會,一年裡有個
幾天讓愛音樂的大家聚在一起享受音樂也享受上台表演。結果下場變怎樣大家都有眼睛...
至於拉K打砲人渣敗類,這些應該更不用說了。

沒錯啊...這些傷患大都是一般人,都沒犯罪。
但他們卻讓自己(故意)置身於一個原本就不健康的活動環境,更遑論這活動還有更大風險。
然後現在出了事要各界伸出援手、募款、怪醫院怪政府,甚至要國賠要全民埋單?這樣對嗎?
今天這樣講我可能被嗆健保費是繳多少?大家都有繳為什麼他們不能被照顧?那也沒辦法了。
如果你對澳洲打工旅遊因自身疏忽造成身體損傷並無力負擔龐大醫藥費而要求全台灣埋單而不滿
如果你對天候不佳又隻身去爬高山發生意外又怪罪警消搜救人員搜救不力還要求國賠感到不悅
如果你對即將臨盆卻還跑去韓國結果小孩生了又哭窮還浪費別人的愛心而覺得不齒
那今天這結局為什麼會不一樣?就因為人數較多?都是2、30歲年輕人?國家未來棟樑?

這起事件真的慘烈,但抱歉,到目前為止我完全無法用同情心或同理心來看待這件事的結果和發展。
唯一想做的只有要跟辛苦的軍警消和醫療救護人員致敬,謝謝您們!



大大所言
實為忠肯
但於此時發表
恐成為箭靶

還是少說為妙

同意+1,我跟我太太說: 雖然很可憐,但是實在無法認同他們的行為,就算是要捐款,最近也沒有預算了! 因為上周剛捐一點小錢給兒福聯盟: 弱勢兒童暑假用餐照顧計畫!
alexfox022 wrote:.就算同情也只要對連吃飯都有問題的學童,而不是打火機丟滿地,自私不顧他人、不想為自己行為負責的人。.(恕刪)

Jeffery01 wrote:
同意+1,我跟我太...(恕刪)


之前彩色路跑汙染河水又傷肺就已經觀感不佳了
而且當時新聞明明也播了...

這次只能說給社會大眾一個警惕吧!


個人覺得那些被燒傷的人

多數人都不知道有這種危險性存在...

這跟吸毒的情形不能相比
書本教你基本功,歷史供你當借鏡,實戰讓你學應變,未來是你不可知。

icewine33 wrote:
別動不動就要同情,...(恕刪)


我也不認同全民買單
玩的時候,是這些人自己在爽
付錢的時候,就變成全民買單
真的是神邏輯

但,話說回來,像這種重大意外,要一下子拿出這麼多醫藥費
對一般人來說,也是很困難的
總不能因為拿不出來,就不去救治

所以,個人是認為,先由政府代墊是合理的

然後,等傷癒後,能工作了,應該要保障其生活所需外,其餘薪資來還款

而若家中較富裕者,也應該在保障其生活所需外,用其餘資產來還款

最後一類,若家中不富裕,且因傷無法工作,那這樣等同於社會弱勢族群
而政府照顧弱勢是應該的,這樣不用還款也能接受了
shadowjon wrote:
我也不認同全民買單玩...(恕刪)

我公司附近常有一位燒燙傷患者賣口香糖
每次買她都會說謝謝你給我一個工作的機會
聽了真是很心疼
說因為玩樂發生意外不值得同情的人,多半只是嘴砲...

等他實際去現場看看那些傷患,相信會有不同的想法

這種東西遇到也只能認了,祝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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