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浩彧 wrote:最後法院裁決,還是要依照主管機關的解釋而主管機關不管中央或地方,到時候都不是遠雄這邊的 不懂耶!行政權與司法權是獨立的,什麼時候法院的判決需要依照主管機關的解釋?如果是這樣,那所有的行政訴訟都一定是政府贏了,不是嗎?這樣以後都不准有行政訴訟好了,還可以節省司法資源
royfu83 wrote:停工前好像沒看到新聞要大熊限期改善,就勒令停工,但是停工後也就停擺了,也不申請變更也沒有改善,放到現在變成爛尾樓,在法律層面,好像市府還是佔上風 這是吹口哨壯膽 先吹先贏?目前所有狀況都對市府不利,法律層面哪會是市府佔上風...更何況佔上風會是現在這種要花370億買回?
royfu83 wrote:停工前好像沒看到新...(恕刪) 都要合意解約賠償給遠雄了還佔上風?哪裡來的自信?要通過台北市政府自訂莫名其妙的公安審查標準,還要減連台北市政府都不曉得多少的量體,直接打官司告到台北市政府脫褲子賠償比較省事。
royfu83 wrote:但是怎麼最近聽到的...(恕刪) 房子都快蓋完,誰不想完成?要市民幫草包市長背負龐大債務也於心不忍。倒是台北市政府劃地自限,還不斷對外放話,一點也沒有想讓遠雄復工的誠意。台北市政府的誠信已經破產,從没有人願意投標市府工程就可以得知。
柯P這種個性你想會乖乖賠370億出來的可能性?肯定是跟你托,反正我可以扯一堆藉口,沒預算阿,議會不同意阿,還要上訴阿看你遠雄先倒還是我市府先倒,想也知道真的擺爛下去,最吃虧的也不是柯文哲,賠錢的錢是柯P自己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