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1053 wrote:
如題1.要是我連被...(恕刪)

我的罰單加起來不比他少
是不會想拿刀殺人
有些罰單是有人打電話檢舉
尤其是1999很多檢舉
把所有的錯歸給警方
是有點衝動點
我知道警察也不是很喜歡開這種罰單
黃先生1053 wrote:
如題1.要是我連被開...(恕刪)


你怎麼不去吃屎?

Kevincat wrote:
警察真的很可憐,這...(恕刪)


如果那樣做

警察會被說吃案嗎?

sinonbull56 wrote:
是在同一個地點連開6...(恕刪)


能連絡車主?

那要不要違反個資法?

隔壁老吳 wrote:
昨天我公司附近賣滷...(恕刪)


那附近住戶呢?

如果巷道窄影響消防跟救護怎辦?

黃先生1053 wrote:
如題1.要是我連被...(恕刪)

很單純的社會治安事件
重點我只看到無能的警察
不會制伏行兇者?

audi58 wrote:
終究就是罰單太便宜了
若違停一次罰6000

讚聲一下
現在民國106年了
房子一棟都漲多少錢
BMW 520 二十年前一台約150萬左右
現在一台約250萬了
台灣路上雙B滿街跑
一張違停罰單才多少錢

所以根本不痛不癢
北部不知道
我們台中違停很嚴重
非熟人或急事請勿私訊,謝謝
忍不住 靠 wrote:
很單純的社會治安事...(恕刪)


會嗎?

以前警察對拿刀的開槍媒體怎麼轟的?

再說有槍能開的嗎?

流川 風 wrote:
現在的路怒族一堆
很多人在發瘋前也看似正常人
但可能被人按個喇叭或超車就起乩了
你一定也不會相信只因被按個喇叭或超車就砍人或砸車
這樣也值得同情嗎


今天如是一個一般人被砍,可能就沒人會同情兇手

但警察就不一樣了,社會上太多人吃過警察的悶虧,自然會有同情兇手的聲音出現。

這跟洪仲秋當時一樣啦,大多數人當兵都有被凹過的經驗,自然就會去同情洪仲秋。

但同情並不是認同可以砍人。

忍不住 靠 wrote:
很單純的社會治安事...(恕刪)

看到新聞畫面也是覺得警察不是有上擒拿柔道課程,怎麼就只是一直在拉扯一直逃,不像受過專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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