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都已答應所有條件,空服員還要蛋洗華航???

yagami7215 wrote:
禁止搭便車條款才是正...(恕刪)
贊同,禁止塔便車條款才是正確的。
kf211434 wrote:
連概念都搞錯還能打那麼長大篇,也真是奇耙了


概念哪裡錯了

請賜教
為什麼連陪總統出國的空姐還要被貪的無厭又不識大體的公會罰?這次不會支持你們了!
小弟也覺得"禁搭便車條款"不是很合理啦!
苦命人生 wrote:
勞資雙方對立很正常~~
但少有看到勞方內鬥的~~~
資方只要獨厚非工會人員~~該工會就GG了~


所以就不能調整非公會者

以長遠看資方取巧若每次都一視同仁
那該工會協商的功能力量就次次減損
因為不加入或不參與者都有相同好處
人性使然相對該工會事務的功能性縮小式微
工會就無強大意義變成小貓象徵意義
過小這樣威脅性就全無
等你們累積怨氣到相當之時能加以抗衡早就不知過多久了

若資方故意提高非工會者製造實質薪資差別
那就更不用說了那是故意消滅工會

跑腿的 wrote:
我就很厭惡這群自私自利的工會...
什麼禁止搭便車條款???
社會上很少像你們這種自爽就好的工會......(恕刪)

那以後罷工你去,我在旁邊坐享其成就好

什麼?你不想去?那又憑什麼要享受別人的成果?

nsgt wrote:
(恕刪)....有作過飛機的都嘛知道忙完後就去休息了...(恕刪)


想必你是「坐」過飛機而沒「做」過機組人員,你吃的飛機餐不用加熱擺盤? 你喝的茶咖啡不用煮? 你用的廁所不用掃? 請問什麼叫做忙完就去休息? 現在國籍航空都沒有安排足夠人力,一位空服員要當多位用,你「坐」在機上的時候看不到他們不代表他們在休息。

房市小牛 wrote:
空服員蛋洗華航 華...(恕刪)


就是要吵到糖果吃~

吃相實在有夠醜陋!

內鬥、外爭~

還不是為了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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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論法:

勞基法第25條:
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等之工資。

就業服務法第5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
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
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
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而「團體協約法」雖有規定「禁搭便車」,但華航已說總經理未被授權簽訂團體協約,
這下好玩了,空服員要告華航,以一位空服員多領的錢及假換算,這訴訟費一定不便宜。
覺得苦你可以換工作啊,有人逼你嗎?只知道票要買便宜的,薪水又要最高的。公司都關一關好了。大家都去喝風


davidsy wrote:
想必你是「坐」過飛...(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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