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818 wrote:改革也沒違法啊你認...(恕刪) 如果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改革也有違法之虞,不可不慎!今天要改革沒人反對,但是為改而改,亂改一通,先把人戴上既得利益者的帽子,說人反改革,這樣的政府(人)非常可惡!
VICCHEN2006 wrote:如果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改革也有違法之虞,不可不慎!今天要改革沒人反對,但是為改而改,亂改一通,把人戴上既得利益者的帽子,說人反改革,這樣的政府非常可惡!...(恕刪) 在溯及既往的改革前提下,反對者只能抬出「信賴保護原則」,淡化現有退撫制度的荒唐,以達成保護既得利益的企圖。可是當不公不義的數字被攤開後,他們又以受害者的姿態到處貼人標籤,宣稱年金改革製造階級仇恨,被用來醜化軍公教人員。對現有制度荒唐之處,他們則是刻意曲解或避而不談。更何況我沒記錯的話副總統說不會溯及既往什麼叫亂改? 亂的定義是誰講得? 今天在吵的都是有拿錢的當然叫既得利益者不然勒
david818 wrote:在溯及既往的改革前...(恕刪) 當初設計保險制度的是政府,現在喊破產的也是政府,軍公教依法請領退休金,他們的保險金有少繳一毛錢給政府嗎?這樣叫做既得利益者?你覺得政府目前提出的年金改革方案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