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的是司機,1拖32,為何司機家屬講話好像這場重大車禍跟司機無關呢?

有一個老人說

台灣目前的社會亂象都來自 " 特權 "

" 特權 "是由威權時代傳下來的

目前仍有很多人掌握著特權,不肯放棄

最糟的是

以改革為名取得政權的明進黨也要像國民黨一樣享受" 特權 "

譬如,

雖然空心菜很久以前嘴裡就罵著領18%的人

但他被爆料前已經領了好幾年的的18%

其實,

大家可以討論臚列出目前還存在台灣的的" 特權 "

大家團結起來

在下次立委及總統選舉時

要求當選者切結馬上改掉這些不合理的特權


要不然

不知道哪天換我們像這次的死者一樣受害

反過來說

我們這些死老百姓已經是特權社會的受害者了

我們不要執政者一直把改革的刀砍向我們頭上來

而那些享受特權的人永遠都沒事









要求當選者切結馬上改掉這些不合理的特權

改成

要求參選者切結當選後馬上改掉這些不合理的特權

(基本上,另一個悲哀是

選民很難制裁當選前後言行不一的政客

久而久之

台灣從上到下都籠罩在"欺騙"之中)



Lightwave18 wrote:
領隊在你手下四年都沒幫忙保勞保,有錢餵流浪狗沒錢幫員工加保還真是第一次聽到


你知道嗎?台灣號稱有2萬經過考試院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合格,並且接受觀光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導遊執照的導遊人員,這些有在線上工作的導遊人員,沒有人是領固定月薪,也沒有投保勞健保。

旅行社跟導遊的關係,是臨時雇傭,給的是差旅費,導遊的勞健保,要自己去找人保,或者寄在導遊協會裡面。

這並不是蝶戀花的特例,而是全台灣的常例。除了非常少數幾家旅行社(全台有四千多家),有自己養自己的導遊人力,其他都是四處叫來做的。
Lightwave18 wrote:
還有我還沒看過有那個客戶在保養廠睡覺休息的,有的話介紹一下
新聞:
2月10日雖因輛進車廠維修,但司機必須全程等候,也沒有太多時間可充分休息

我本人在轎車保養時都坐在沙發打盹
-----------------------------
如果你所謂的休息是指睡覺的話
那就更好笑了
你禮拜天都睡24hr嗎?
車輛進車廠維修會達24hr嗎?

車輛維修後 回自己家 晚上不睡覺嗎?
Lightwave18 wrote:
是啊~你體力不好活該啊~這跟商總理事長講的一樣啊
跑遊覽車的應該50歲就退休了,因為體力不好啊
以後立法50歲不准開遊覽車也不錯

有做有錢 沒做沒錢 跟50歲有什麼關係??
Lightwave18 wrote:
現實社會上,就算臨時工或點工雇主也要幫他保勞保,不是在記者會上講渾話說有叫司機去工會加保。領隊在你手下四年都沒幫忙保勞保,有錢餵流浪狗沒錢幫員工加保還真是第一次聽到

現實社會上 這類工作都是自行找工會投保的
這事由來已久
你第一次聽到 只代表你....

--------------------
從事這類行業 常常換公司
因此 勞健保掛工會 幾乎是每個人的選項(尤其是有欠銀行錢的)
所以
我推測 司機應該是自行投保工會(不然就沒健保可看醫生 有人會交2份保費??)
旅行社或車行自然不會再幫他保(折現?)
所以 司機家屬說的不一定就是對的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看來好像不少人在帶風向和被帶風向

一個中年人又不是賺錢要去花天酒地,是家裡還有小孩要養耶!前陣子快沒工作有一頓沒一頓的,好不容易有機會可以快存多存點免得過幾天又斷炊,竟然被說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只要是有點人性的人應該都聽不下去吧?

九帶犰狳 wrote:
一個中年人又不是賺錢要去花天酒地,是家裡還有小孩要養耶!前陣子快沒工作有一頓沒一頓的,好不容易有機會可以快存多存點免得過幾天又斷炊,竟然被說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只要是有點人性的人應該都聽不下去吧?...(恕刪)

其情可憫 行為可誅

司機背後的原因是值得同情
但確實是過失致死的直接行為人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Gugugu wrote:


其情可憫 行為可...(恕刪)

嗯,這麼說是有道理,我接受

台灣的風向,一直都是鬥上層。

工廠倒了,鬥雇主。
收費站收了,鬥遠傳。
復航不飛了,鬥林家。
司機駕駛的車,出事了,鬥老板。

雇主對企業負責的同時,員工是不是也該對自己有責任,企業跟國家,都没有責任跟義務照顧我們一輩子,這也是我最討厭DPP的地方,只會說了一些不可能達到的空話。

説實話很難聽,但如果整個社會都一直在鬥上層,一直同情所謂的弱勢,而没去思考問題的本質,事情還是會不斷發生。

stangetz.kao wrote:
台灣的風向,一直都是鬥上層。


因為大家都知道

享盡特權的就是上層階級

就是魯蛇們所謂的天龍仁吧?





stangetz.kao wrote:
雇主對企業負責的同時,員工是不是也該對自己有責任,企業跟國家,都没有責任跟義務照顧我們一輩子,這也是我最討厭DPP的地方,只會說了一些不可能達到的空話。..(恕刪)


2017-02-17 23:51 by Gugugu wrote:
其情可憫 行為可誅.(恕刪)


若您有注意觀察,台灣的重大安全問題,包含食安、工安、交通安全等等,員工可用G大說的,其情可憫 行為可誅,因為即便是有爆料,也是離職員工,而當政府要處分企業時,反而是在職員工抵抗政府要求工作權。

在職員工,只有當共犯,不會出來。

在台灣,賺錢養家,已成為至高無上的天條,可以用來解釋及推託任何違法行為,由違反交通規則、違法擺攤,一直到環境汙染、食安、及類似的這次事件。

當人民是受害者,就會檢討該事件的參與員工,它們當然依例,祭出賺錢養家的天條。

但同時,在社會中其他的人,扮演員工的角色,依然在做加害人的工作,因為要賺錢養家。

直到下一場重大事故,當自己成為受害者。

其實在日常生活中,有太多的人,天天在做,"其情可憫 行為可誅"的事。

問題之一就是,百姓的檢討也是看別人,不看自己。

摸著良心問自己,另一方真的比較好?

對別人包含我的答案不重要,對您自己的良知比較重要。

我在一些帖,列了一些不同層面,可調查及防止的元素,政府單位都應該知道。

我這麼做是希望,老百姓以具體明確的條件,嚴格檢驗政府,不讓他們混水摸魚。

謾罵沒用,比爛更糟,只會讓大家越陷越深。

現在的唯一做法,放棄政黨、放棄死忠、放棄還在用天條當加害者的人民,由一些還有良知及理性的人民,透過具體明確的條件,嚴格檢驗政府,扭轉選舉及政治環境。

殘害台灣的一直是自私自利的人民,政客只是利用人民的劣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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