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nsilvrboy wrote:其實航空公司只是用...(恕刪) 全世界只有美國這最自由民主有人權的國家才敢這樣幹吧!即便像土匪的大陸,敢如此硬幹?條文是死的,中華民國法律也說必要時,國家可徵召你車輛,你也很樂意被徵召就是了?還是....你被徵召過嗎?
7rabbit7 wrote:這件事光用屁股想就是乘客提告航空公司和解,就件案子沒完沒了打下去,聯合航空就算贏也半殘,和解金額應該50-100萬美金,法網影集都是這樣演的~~~ 某法網影集不太一樣主角法官,白天上班,晚上騎哈雷去把法律無法制裁的罪犯幹掉經年累月這樣幹,我很懷疑,這樣不會過勞死嗎?
如果事實上並不是超賣機票, 而是因為有四名航工公司員工臨時插隊, 不惜花費 3小時 也要把原來的4名旅客趕下機這四名員工是不是姓川普? 這麼大牌但我懷疑真的是 航空公司員工 嗎?我看是航空公司幫特權人士插隊, 假員工之名吧
mkhsu wrote:做一些澄清首先,飛...(恕刪) 謝謝清楚的解說其實在看這個新聞時,我也好奇,雖然完全不認同聯航的做法,但也好奇如果旅客不接受補償也不下飛機,正常的程序要如何處理?看其他相關報導,一般在登機前,就會先尋找志願者,或提出更好的補償,不會在完成登機程序後,再趕人下飛機。
Audrey103 wrote:不是也該在登機前就處理好嗎?? 一般情形本來就是在登機前會處理好,若中途收到要求,也會暫緩登機程序並徵求未登機的自願者或從未登機者中抽籤,像要求航警上機把合法完成登機程序的旅客硬拉下機的這種玩法,UA死上千次也是死有餘辜,現在就等著看這白癡CEO何時下台了。至於那幾位航警,也要承受法院告訴,丟職事小,後面的賠償保證會把這幾位施暴航警搞到家破人亡、傾家蕩產、生不如死。
台灣向後退 wrote:聯航這次事件已經是美國各大報的頭條...(恕刪) 在紐約時報的網站上,關於此件新聞報導的一則網友留言我想這位網友的看法,代表了大多數人對於此事件的感想以及讓人們感到憤怒不平的原因
Aznsilvrboy wrote:你要先搞清楚三方的...(恕刪) 引用前面網友的留言。是公權力還是私權力?第三,所謂的航警,並不是真正的警察.是公家請的security guards.他們所謂的執法權(protocol)有很嚴格的規定.這些航警不應該當航空公司的打手. 當乘客本身沒有威脅飛安和其他乘客的情況下,他們沒資格介入乘客和航空公司的糾紛.這就是為何暴力執法的航警被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