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han8850 wrote:同性戀是個人生理或心理特質問題.... 都搞成這樣了,也不需要客氣了!從生物繁衍來說同性戀就是不正常!不正常!不正常!不正常!現在法律要顧及優生學及倫常,所以不准近親婚姻結果你現在要開放同性婚?!開放同性婚之後,你敢不開放同性人工生殖????這樣有顧及優生學及倫常???
我個人認為大法官釋憲這個說詞基本上就已經是自由心證了,同性結婚是最近才提出來的,不能說民法違憲,畢竟民法存在於保護兩性的婚姻關係,也適用於同婚,這裡的民法要改憲法也要改,可以增列特別條款而不是指著一條已經建造了數十年的橋,告訴他你這條橋做的不對,畢竟這條橋已經走過幾千萬的人,憑藉著一個人就要這條橋打掉重建,那還是一條橋,我認為還是政治意圖大於實質作為。
狗子2008 wrote:我只想問一句二年後如果立法院沒有完成任何一項立法,請問同性婚姻自然生效是如何生效?...(恕刪) 戶政事務所必須比照一般婚姻直接登記為夫妻敢不登記就等著被檢舉"公務員廢弛職務"
amethyst_love wrote:看來這裡有一堆人,每天照三餐念民法,睡前抱著民法祈禱,睡覺要抱著民法睡,小孩睡前念民法給它們當睡前故事書,民法一改就吃不下飯、活不下去、小孩沒辦法教。那是民法還是聖經啊?? 你現在可以活得好好的是因為有民法~~這麼厲害的話,可以出來宣告你放棄所有民法對你的保障~
amethyst_love wrote:看來這裡有一堆人,每天照三餐念民法,睡前抱著民法祈禱,睡覺要抱著民法睡,小孩睡前念民法給它們當睡前故事書,民法一改就吃不下飯、活不下去、小孩沒辦法教。那是民法還是聖經啊?? ...(恕刪) 看來也是有人,每天三餐不知道買飯菜是民法管的,睡覺不知道買棉被冷氣是民法管的,民法一改就讓你活不下去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