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台南街景照登日媒 讓台灣丟臉?


就是愛廢話 wrote:
我講了~八成都有載...(恕刪)


台北確實比較少不戴的阿
那請問其他地方呢?其他縣市呢?
還有是有網友說日本沒有違規停車
只是反駁而已
沒有跟少應該不難分辯吧?
沒錯阿日本確實比我們好太多阿乾淨什麼的
但不是完全沒有沒看到時就當沒有嗎?
去看看日本最後一班電車就知道
不要過度神話日本
每個地方都有好與壞
如照片單單拿張菜市場照
就能讓世界各國人覺得台灣很髒很亂嗎?
我們也不用過度美化自己阿
那就是我們環境的一部分阿
有啥好丟臉的

G-PLUS wrote:
怎麼那麼多人搞錯重點呢?
批評的點是違規停車...

那個路段雙邊沒有黃紅線
早上市場營業時間汽車禁止進入
有違規停車的問題嗎
這不止是台南,全台灣從北到南這樣的"景色"很常見。

如果不多用點心把自己住的環境給整理好,是想吸引誰來觀光,哎…。
mcu_master wrote:
那個路段雙邊沒有黃...(恕刪)

原來沒有黃紅線就可以直接停在車道上.....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就是愛廢話 wrote:
如果我說瑞典比例上所得高世界第一
別再鬼打牆說瑞典也有窮人,然後傳街友照自以爲打臉好嗎!嘿

是瑞士吧
蘇黎世街道是這樣的, 這是一個平均國民所得250萬台幣的城市, 內行人絕對看得出重點


話說我在瑞士沒看過街友哩, 可能是剛好沒遇到?

G-PLUS wrote:
原來沒有雙黃線就可以直接停在車道上........(恕刪)

看不懂可不可以停車跟有無雙黃線有何關係...

G-PLUS wrote:
原來沒有黃紅線就可...(恕刪)

那請教一下,沒有畫線的道路上,應該要停在哪裡呢?
Toluba wrote:
那請教一下,沒有畫...(恕刪)

有路面邊線才可以停在路肩內啊,
沒路面邊線也要緊靠路邊停車。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孫浩彧 wrote:

+1

我也不覺得...(恕刪)


 拿別人的20% 來比自己的80%


台灣人的自戀能力 已經超越地球了




s927471 wrote:
拿別人的20% 來比自己的80%


台灣人的自戀能力 已經超越地球了

你要承認你的自戀能力 已經超越地球我不管

但請不要把台灣人都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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