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侯友宜文大宿舍案 北市都發局認定違法

引自羅智強臉書

聯蘇打侯,柯文哲拿「大群館」當投名狀

大群館事件,柯市府拉高到「市長室會議」的層級,果然一改過去二十年的立場,認定大群館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這是一個違背慣例、違背法規的裁定。柯市府新聞稿說:「文化大學以宿舍名義提供該校學生使用……其樣態歸屬……『寄宿住宅』,非屬教育設施。」 (是教育設施,就可以在住二特分區)

大學宿舍是寄宿住宅,就不能是教育設施嗎? 我之前已經舉出了兩個例子,來提醒柯文哲、林洲民台北市某大學長興宿舍的使用執照,是「教育設施(寄宿住宅)」,太子學舍的使用執照,則是「(附屬教育設施)寄宿住宅」可見原本大學宿舍在北市府的認定中,就是「寄宿住宅作教育設施之用」,兩者完全不衝突

有什麼理由,其他大學宿舍是教育設施,文大宿舍就不是教育設施? 遇到侯友宜就轉彎,這只能說是柯文哲「聯蘇打侯」的投名狀,表示自己不會背叛蘇貞昌,也要求蘇貞昌不能拉抬姚文智。

除了與台北市慣例不符外,這個裁定也違反了教育部與台北市自己的法規。
在教育部法規中,所謂宿舍是「住宿所需之校舍」,是教育設施;而根據台北市府法規,教育設施包括「大學、研究所」之設施。





littlesnow wrote:
蔡總統
捐墓地~~~...(恕刪)


真的!國民黨超不會選舉,墓地就在新北市,拿這議題問侯蘇兩人,當選後怎麼處理就好!
反正小英已經不可能選2020,這牌現在趕緊拿來打一打啦~~
特地查了今天新聞裡的第七條
在第二種住宅區、第二之一種住宅區、第二之二種住宅區內得為下列規定之使用:
一 允許使用
(一)第一組:獨立、雙併住宅。
(二)第二組:多戶住宅。
(三)第四組:學前教育設施。
(四)第五組:教育設施。
(五)第六組:社區遊憩設施。
(六)第九組:社區通訊設施。
(七)第十組:社區安全設施。
(八)第十五組:社教設施。
(九)第四十九組:農藝及園藝業。

我相信
去街頭隨便問個人
大學宿舍算不算教育設施
答案不置可否
但現在綠黨跟纇綠黨的人說了算
個人猜測
大群館周遭大概都屬於第二種住宅區
所以那些賣吃的,麥當勞頂好星巴克等等
應該都是違法
更不要說附近一堆住宅出租也就算了
還有一層隔很多間
對了
還有台北市區內商業區當住宅使用
工業區當住宅使用
住宅區內還有瓦斯行機車行這種有易燃物的
都發局那麼正義
應該更不會放過這麼多的違法事項吧

jimmy1234530 wrote:
第二種住宅區:為維護...(恕刪)


支持先鎖定文大周邊商業使用的就好,不然戰火燒到全台北市會死一堆!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真的很難想像他選上之後,會做出甚麼事?(恕刪)


我也想知道,
侯友宜選上新北市長後,不知道小綠綠會做出甚麼事?

但目前比較感興趣的是,
這個小綠綠這麼死命瘋狂緊咬著侯友宜不放,
是否可以合理的懷疑:

1. 它是民進黨的網工?不知有無領薪??

2. 侯友宜抓過它家人,等了這麼多年,終於可以報仇雪恨了?還是抓過小綠綠本人??

3. 侯友宜抓壞人時,不小心踢破它家骨灰罈、金斗甕??

4. 以上皆是?

各位怎麼看?
小綠綠你不怕下地獄割舌頭?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恕刪)
就算他把土地住宅捐出來 你們民進黨還是會鬥臭鬥爛他的啦 決定了 這輩子永遠再也不給民進黨機會了 投給誰都再不會投給只會鬥爭的綠畜啦
Arcus0827 wrote:
引自羅智強臉書聯蘇打...(恕刪)


其實,如果要推定文大違規使用。。。

那就可能會推翻以前所有台北市的通例解釋。。。

也就是,一個林洲民政務官的見解,打槍歷任市府事務官的通例見解。。。

其實林洲民可能捅了個大馬蜂窩,雖然他可能在北市府時日無多,然後留一堆屎給全台北市府擦。。。
侯友宜正在接受中天電視的專訪
經過樓主的拉抬
侯友宜能見度更高了
這就是蚵粉極力推崇的蚵P
一天到晚政治算計
還敢自稱白色力量
噁心至極
垃圾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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