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ghtwave18 wrote:房子不是買來自住,也...(恕刪) 你能證明他不是買來住的而是買來套利的?只能證明他買過這間房,你們就自己腦補說的煞有其事,結果賠售又被你們說連賣房子都賠錢怎麼帶領國家,除了抹黑還是抹黑,垃圾戰法還真的沒變過。
原來連過戶都沒有。跟姑婆勇有關係嗎?她也買了一戶 高美蘭:洩資料遂行政治目2019-11-06 14:52聯合報 記者楊濡嘉/高雄即時報導壹週刊報導高雄市長韓國瑜多年前在南港買「豪宅」,和韓國瑜太太李佳芬熟悉的高雄市觀光局主任祕書高美蘭也買進一戶,文中有「貴婦購屋團」的形容。高美蘭今天回應此事表示,她的財產並不是擔任公職後突然巨幅增加,用自己打拚的錢所置的產,難道有罪嗎?一件多年前的財產交易,又是合法交易,實不應被抹黑批判至此。高美蘭質疑,周刊文中提到的3戶,都未完成過戶程序,亦即並未進入實價登錄等公示系統,請問壹週刊的資料從何而來?特別是韓國瑜那一戶,既未有法律程序,也沒有過戶,為什麼壹週刊可以有資料?是誰提供的?她的房子也是先生購買,壹週刊為何可以直接從海量的法律文件中知道這戶就是她?這一切資料是由哪個單位提供?公權力是否有介入?她表示,台肥案是預售屋,沒想到品質出了極大狀況,目前單是此建案的官司就有十幾件,但台肥用「極不光明的手段」片面解約,苛扣她那戶15%違約金,又一手與他們談交屋,另一手把房子丟給仲介販售,逼使他們只好採取法律訴訟爭取權益。一審法官判決雙方解約不合法,必須完成交屋,詎料,台肥又在與他們交涉的過程中把房子賣了!事實上,台肥該建案交屋迄今已數年,都還沒有和管委會完成點交,正是因為品質問題及拒絕溝通的老大心態,請問,中華民國的法律難道連購屋人最起碼的權利都無法保障了?高美蘭說,用自己打拚的錢置產,難道有罪嗎?她的財產並不是擔任公職後突然巨幅增加,自應受社會公評,但一件多年前的財產交易,又是合法交易,實不應被抹黑批判至此。她表示,個人資料保護法到底是保護誰?是不是只要「顏色」不對、「立場」不對,就可以把對手的資料公開,讓社會大眾公開鞭屍?她說,馬丁路德金說過:「歷史將會記錄,在這個社會轉型期,最大的悲劇不是壞人的囂張,而是好人的過度沈默!」今天有許多媒體朋友希望採訪,問的都是與公理正義無關之事!然而,在整件事情上,將資料外洩以遂行政治目的的機關,才是應該受到大眾檢視的!如果任由這樣的手段繼續下去,今天她會受到這樣違法不公平的待遇,改天任何一個人都會有同樣遭遇!包含手持正義權柄的各位媒體先進!她甚且因為擔任公職而有機會說明,試問,那些廣大無辜的受迫害者,應如何申冤?
他奶奶的熊勒 wrote:我的財產絕對比這對夫...(恕刪) 他奶奶的熊勒 wrote:我的財產絕對比這對夫妻多,我過得也是庶民的生活。庶民是一種觀念,一種生活方式,一種行為模式,跟身家有多少錢,一點關係都沒有。 年輕時,花天酒地玩女人 是庶民的觀念,生活方式,行為模式嗎 ?
賴清德說過國家機器在監控他看來還監控很多人預售屋階段跟銀行能不能貸款有個屁關係預售屋的資料都可以取得應該是建商或代銷公司為了討好小英 主動獻出來或是這建商或代銷公司裡就有綠營人士入股 將資料拿出來用最可怕的就是用政府公權力清查了韓國瑜及親人的所有資金流動 知道他們有資金流向建商 再要求建商或代銷公司交出資料不管是哪一個 都是非常恐怖的綠色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