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有承接到國民黨籍市長與民進黨籍市長與民進黨籍高雄縣長任內的債務這是對的中央社的新聞這樣寫陳菊任內(96-106年)屬於公共債務法規範1年以上受限債務,共舉借1035.76億元,前市長蘇南成(78-79年)辦理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的舉債408.98億元、前市長吳敦義(80-87年)舉債73.77億元、前市長謝長廷(88-93年)舉債595.51億元、前代理市長陳其邁及葉菊蘭(94-95年)共舉債119.53億元、前代理市長許立明(107年)舉債31.3億元。至於韓國瑜部分,財政局說108年舉債預算數是65.46億元,109年舉債預算數是64.2億元。78- 79年 408.98億 蘇南成 (204.48億) =====> 第一名80- 87年 73.77億 吳敦義 (9.22億) =====> 第七名88- 93年 595.51億 謝長廷(99.25億) =====> 第二名94- 95年 119.53億 陳其邁/葉菊蘭 (59.77億) => 第五名96-106年 1035.76億 陳菊 (94.16億) =====> 第三名107年 31.30億 許立明(31.30億) =====> 第六名108-109年 129.66億 韓國瑜 (64.83億) =====> 第四名另外縣市合併 承接高雄縣的債務267億
還有 陳菊還得比借得多? 根本就唬爛很簡單的例子某甲借了 1000假設我要幫他還我借了2000這樣包含承接的債務一共是3000如果我還的比借的多 舉個例 還2200好了那債務應該是 1000+2000 - 2200 = 800 負債金額是會下降的怎麼會越來越欠約多?陳菊還的比借的多 這根本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