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能聽不能聽的問題公務人員就只能依法行政先不論當事人欠繳罰單的心態依法都只能扣貴的房子 家裡的家電 二手家俱都不值18000元政府都只能扣貴的嗎 包贏就對的 住的地方是必需的 還是家電 二手家俱是必需官要執法是沒錯 扣幾個爛家電 爛傢俱只要超過18000元就要收 扣個百萬房子 都不用住就對了
kantinger wrote:對象的家庭情況暫緩執(恕刪) 除了鄉愿 看不出你的道理是什麼想必你是自己掏錢出來了結這案子那種人讓這傢伙明明天又再喝酒違規 換你的同事去傷腦筋嗎?當事人自己不是沒讀書 不是不識字,公然挑戰法治又何必幫他講這些有的沒的為了弱勢可以幫助他對眾人不公不義,還有很多比他更弱勢的人 不就也要賴皮這案子如果是3個月不交罰款 我站你這邊搞這麽久,就應該 不能縱容或許當事人 他就是想要這樣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