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是中華民國的領土」,是一項絕對符合歷史與國際法的主張。
https://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E5B60D75EBD02E77&sms=779A2E76271875CF&s=A421F866010C8490
講一些自己爽的,你高興就好。
有個黨的的黨綱要正名制憲,結果現在是中華民國台灣。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主張台灣主權未定論的人緊抓著舊金山合約卻從來不敢討論舊金山合約的第8條a款...

第八條
(a) 日本承認盟國現在或以後為終止 1939 年 9 月 1 日開始的戰爭狀態而締結的所有條約,以及盟國為或與恢復戰爭狀態有關的任何其他安排的全部效力。的和平。日本也接受為終止前國際聯盟和 常設國際法院所作的安排 。
在這條就已經決定了台灣主權的歸屬,為終止 1939 年 9 月 1 日開始的戰爭狀態而締結的所有條約當中除了包括《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伏文書》還有老毛承認但蔣光頭不承認決定了庫頁島歸屬的《雅爾達密約》。
舊金山合約的第8條a款是呼應第2條b款的條文,決定了日本放棄領土後台灣的歸屬,不要再扯什麼《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不是國際條約,有了第8條a款就算不是也都變成是了因為當中還寫到了盟國為或與恢復戰爭狀態有關的任何其他安排的全部效力。這個無敵條款,《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雅爾達密約》都是為了結束戰爭的安排。
在論述舊金山合約而不談當時的時空背景那就是在鬼扯,當時的日本是想跟中共簽署要把台灣還給中共,在美國的施壓下才弄出這不倫不類的合約。依據舊金山合約的第8條a款的精神《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伏文書》決定台灣歸屬中國,但當時的中國代表鬧雙胞,俄法英支持的是老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美支持的是蔣光頭的中華民國,在蔣光頭跟老毛還沒分出生死之前國際上的合約一律簽署中國China,在國際法的架構下(老外的眼中)管你是中華民國(ROC)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PROC)都只是中國(China)底下的2個政權(政府),在1971年前國際上承認中國的合法政權代表是蔣光頭的國民政府,1971年後改承認老毛的中共政權,說不定那天老美想鬧事聯合英法又回頭改承認現在民進黨的蔡政府為中國的合法政權代表也難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