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補助款放自己口袋合法但吃像難看

JasonQ wrote:
嗯你大概是移民過來的...(恕刪)

真是讓人啼笑皆非,又再提原理了,果然是遭受到很大洗腦的人,明明就訂得滿爛的,鼓勵方向得到完全相反結果
是說其他國好像沒這個,但台灣有,還鼓勵參政,不鼓勵就一堆人爭破頭了,還鼓勵,應該是鼓勵大家投票還比較正確,看來真是好笑,果然是政黨撈錢的好夥伴,符合國情更是重要,鼓勵個什麼方向,小黨地方出來穩死可能沒補助不敢拚,大黨支援多大家搶破頭,鼓勵個什麼
hu4852 wrote:
真是讓人啼笑皆非,又...(恕刪)


沒關係

我知道以你的狀況,很難理解

不勉強
JasonQ wrote:
沒關係我知道以你的狀...(恕刪)

果然是政黨貪錢好夥伴,恭喜了
JasonQ wrote:
你講了一堆指責和抱怨...(恕刪)


《政治》剷除「政治肥貓」,施明德籲廢除選舉補助款

陳以信當年要回應的就是施明德當年這篇投書

我只能講,他當時夠黑的,非主流,沒有黨的資源,所以他才變成跟我這種人的思維一樣,會認為這法規應該刪除

刪了嗎?沒,所以才會到現在,民眾黨認為把法規訂出來作為黨內的法源基礎結果秀了個下限(前面提馬英九修美牛萊劑標準,就是要講,其實在那個美國還沒硬推codex標準前,馬英九政府的預先修法也是在國內被對手各種瘋狂嘲諷,說什麼對不起台灣人之類的)

陳以信可以澄清,說馬英九分文不取,OK,但投書的施明德不管是點名馬英九、陳水扁、蔡英文,其實都是在劍指講政黨,甚至其實就是在扯國民黨家大業大還拿補助款,他們只是代言人,有沒有提到國民黨黨產?有,有沒有提到基金會?有,所以陳以信端馬英九出來,其實意義有限,人家只是拿馬英九出來講國民黨

陳以信為馬英九沒拿一分補助款辯護,要拍手,OK
如果國民黨跟民進黨也不拿一分補助款,我也會拍手
這標準很合理吧?
啊國民黨有沒有拿,有,拿了,然後跟我說,民進黨拿了還有人放自己口袋,觀感很差…是,更差…當然,現在民眾黨又有新下限,所以我才會說王八笑烏龜
會退國庫嗎?呵…
拿道德觀感來評比,就這個下場
因為不同的立場角度,道德的約束根本不一樣…

施明德有些很隱晦沒提名字的,啊說白一點就宋楚瑜啦,他就是覺得根本明知選不上硬要出來賺補助(這是他的觀點,我不認同只是引用)

讓我們看看這個法規實質上放到現在,有什麼結果

真的需要補助的,拿不到,選很爛,被酸撈錢

家大業大的,拿一堆補助,不管有沒有選上,都賺,被酸貪錢

藍的綠的各自歸隊,被酸無腦投票

藍綠二選一的,等於直接給自己上顏色,互指對方助紂為孽

不甩藍綠的,就算明知道會打水漂但至少挹注一點資金當他們的養分(啊這不就原本法規的目的嗎?),被酸是戰犯,因為沒跟國民黨/民進黨團結

啊不投票算了,就被酸放棄自己的權利義務是民主之恥…(但政黨少拿一票補助款,很棒吧)


前面還有跟我說這是什麼行銷補助的

票都拿不到了,哪來的補助啊…

這法規哪來這個效果?

sonadora wrote:
《政治》剷除「政治肥...(恕刪)


不對

這是你曲解相關規定

你所謂:
「真的需要補助的,拿不到,選很爛,被酸撈錢
家大業大的,拿一堆補助,不管有沒有選上,都賺,被酸貪錢」

只是你狹隘的想法

這個補助計算方式基於得票數

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臺幣三十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拿到補助的,得票數必定超過「當選得票數1/3」

這代表:候選人有一定的民意支持度

那麼,拿不到補助的人/政黨,為何是需要被補助的人/政黨?

你連當選得票數1/3都拿不到,代表沒有民意支持基礎,怎麼好意思說自己是需要被補助的對象?

不是成立了政黨、推舉了候選人、繳交了保證金,就可以安心等著領一票30元的補助款

你的政策、你的候選人、你的政黨人才資源...如果不足以讓人民把票投給你,沒有跨過門檻,你沒有補助的資格



其次,這不是社會公益性質的補助款,不需要排富。

更貼切的說,這是對「推薦出具備一定程度民意支持度候選人的政黨的補助」

就算真的有政黨要賺到這筆錢,也要取得足夠多的選票突破補助門檻才能獲得補助

一個選舉過程可以拿到當選門檻1/3選票的候選人,不需要重視他的參政權利嗎?


如果取消類似補助規定,不就是讓家大業大的政黨或是財閥,一直佔據我們的政治生態?


以這次正副總統選舉補助款爭議來看

問題不是在民眾黨有沒有領到補助款

問題的癥結的在於「給政黨領取的補助款,民眾黨卻把這筆費用轉給私人使用,還沒辦法被監督!

不去檢討民眾黨、柯文哲濫用補助款的爭議,卻把矛頭指向「補助款不合理」?

這是為了掩護柯文哲、民眾黨的行為,而使出的牽拖手段嗎?


施明德解釋,剛解嚴時,國民黨擁有龐大黨產,且當時的政治氛圍導致民進黨募款困難,所以才出現政黨和候選人競選補助款,作為權宜措施

因為民進黨家大業大了,所以取消相關規定把其他小黨扼殺在一次次選舉中?
大家別動怒,其實政治不難,推給民進黨就對了,假老二今天不是說他們民眾黨的制度有參考民進黨的,所以寶傑哥,民眾黨連制度都被民進黨滲透,民進黨實在太可惡了


政黨推薦的候選人的補助款得由政黨領取,但柯拿去買商辦,還掛自己的名字,太醜了!
是不會成立基金會嗎?至少會比單獨掛自己的名字強多了!
看到小賢子 wrote:
政黨推薦的候選人的補...(恕刪)

掛在黨的名下就少一件煩腦事了
反正整個黨都是木可的又沒差

crazydiamondc
我發現你梗圖真的很多耶~~真厲害~
eupa19731545 wrote:
其實政治不難,推給民進黨就對了,

這真的是目前名言,可見民進黨已經是最爛的標準了,連綠營網軍自己都認同,都能沾沾自喜宣傳一下黨的爛了
成立政黨為了撈錢,黨只是我的工具,放進自己口袋了,這是超越藍綠的腥政治,不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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