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Q wrote:
嗯你大概是移民過來的...(恕刪)
真是讓人啼笑皆非,又再提原理了,果然是遭受到很大洗腦的人,明明就訂得滿爛的,鼓勵方向得到完全相反結果
是說其他國好像沒這個,但台灣有,還鼓勵參政,不鼓勵就一堆人爭破頭了,還鼓勵,應該是鼓勵大家投票還比較正確,看來真是好笑,果然是政黨撈錢的好夥伴,符合國情更是重要,鼓勵個什麼方向,小黨地方出來穩死可能沒補助不敢拚,大黨支援多大家搶破頭,鼓勵個什麼
JasonQ wrote:
你講了一堆指責和抱怨...(恕刪)
真的需要補助的,拿不到,選很爛,被酸撈錢
家大業大的,拿一堆補助,不管有沒有選上,都賺,被酸貪錢
藍的綠的各自歸隊,被酸無腦投票
藍綠二選一的,等於直接給自己上顏色,互指對方助紂為孽
不甩藍綠的,就算明知道會打水漂但至少挹注一點資金當他們的養分(啊這不就原本法規的目的嗎?),被酸是戰犯,因為沒跟國民黨/民進黨團結
啊不投票算了,就被酸放棄自己的權利義務是民主之恥…(但政黨少拿一票補助款,很棒吧)
前面還有跟我說這是什麼行銷補助的
票都拿不到了,哪來的補助啊…
這法規哪來這個效果?
sonadora wrote:
《政治》剷除「政治肥...(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