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當姊是否已觸犯了叛亂罪?

不能説謊造假!
這道德標準,很清楚吧!


killy_chu wrote:
不能説謊造假!
這道德標準,很清楚吧!


恩,那就無關拒賣不拒賣了
國外報導並沒有錯,因爲臺灣拒賣菲人本來就是真的
臺灣形象受損也只是剛剛好,因爲臺灣人本來就不反對拒賣


而,鄉民們要加油了
便當文告一段落,麵包文又再起
大家要秉持同樣標準,全力揪出說謊造假者
目前討伐麵包文的火力不夠猛烈哦,加油!!!
玩球囉~~~
菲律賓也有拒買台灣產品,

記得要去抗議一下喔!


budinx wrote:
大哥,

1.懲治叛亂條例 已經廢止了,樓主 lag 了,但是您也不要隨之 lag 好唄?

2.警方實際起訴的使用的是 社會秩序維護法,請不要把鄉民的意見當成實際上發生的事實。有無損害國家利益在此不是一個有效的討論項目,雖然我也不認為這能對國家利益造成實質損害。




李登輝發表此言論時是 2008 年,此時也沒有懲治叛亂條例了。你想冠也冠不上去。


大哥,我只的是被「鄉民」被冠上叛亂罪

照成你的誤解,對此感到十分的抱歉
卡啦姆啾 wrote:
在敏感時期利用社群網站散佈不實謠言~
這樣的行為是否已觸犯懲治叛亂條例規定第十條:
散布謠言罪,即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消息,足以妨害治安,或搖動人心者。...(恕刪)

如過她是 顏色 那就是犯了
如過她是 顏色 就沒有
ก็็็็็็็็็็็็็็็็็็็็กิิิิิิิิิิิิิิิิิิิิก้้้้้้้้้้้้้้้้้้้้

killy_chu wrote:
不能説謊造假!
這道德標準,很清楚吧!
(恕刪)


真的假的~所以說謊算不算犯法阿? 還是只是道德呢??
多聽聽多方意見比較公正
aj0439 wrote:






真的假的~所以說謊算不算犯法阿? 還是只是道德呢??
多聽聽多方意見比較公正...(恕刪)

不能說謊的話
很多夫妻會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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