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eenwang wrote:
問了問題怎麼沒有人回...(恕刪)
102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規定(最低薪資)有何改變?
1.月薪制部分:
(1)102年1月至3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1年10月16日勞動2字第1010132719號公告:「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09元,並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生效。」。
(2)102年4月1日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4月2日勞動2字第1020130620號公告:「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9,047元。」。
(3)月薪制人員於102年1月至3月約定之月薪不得低於18,780元;自102年4月1日起約定月薪則不得低於19,047元。
2.時薪制部分:
(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1年10月16日勞動2字第1010132719號公告:「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09元。」。
(2)自102年1月1日起,時薪制人員約定時薪仍不得低於109元。
聯絡科室:勞動基準科承辦人
聯絡電話:1999轉7015-7019、3325、3327
點閱: 25278 資料更新: 2013-5-28 11:27 資料檢視: 2013-5-28 11:26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基準科
如果你今天工作時數太低月薪低於 18780 就把你改時薪制就好了

今天工作百百款 工作內容跟公作時數都不一樣 最低月薪到底要如何算???
求高人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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