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是賣家 乘客是買家 UBER提供平台支援
凡舉乘客互相評分機制、媒合、計算里程的服務,重中在收取一點服務費.
金流先交給uber再轉交給司機,不就是這樣?
政府要做的本來就不是罰他們,而是輔導各車隊轉型類似uber服務提升車隊的服務.
說白一點這擋也擋不住,很像就實體漫畫轉為網路漫畫實體租書店就得倒啊.
你罰得了一個也罰不了千千萬個好不好

~rocky~ wrote:
又在凹
支付寶解釋一下吧 我怕你解釋不出來
~rocky~ wrote:
8/27 會議哪有很多 線上會議就一場...
~rocky~ wrote:
invoice拿來看阿
你不是討厭把錢給外國人賺走嗎?
幹嘛用支付寶? 幹嘛用PAYPAL?
支付寶 PAYPAL賺的錢 台灣收的到稅嗎?
~rocky~ wrote:
唷 這麼快不實的妨礙商譽指控忘得一乾二淨
不是講得很有自信? 不是說證據貼過了? 在哪裡呀???
~rocky~ wrote:
沒繳也罵 有繳也罵
你讓我想到兩人騎騾的故事
~rocky~ wrote:
說到做到方為人上人
你跳針跟補腦的人說別人跳針補腦 真有說服力 喔對了外加不敢回應!
原來淘寶跟YAHOO拍賣都沒有招募訓練與管理業務 開眼界了
原來淘寶跟YAHOO拍賣 抽手續費都沒有絕對的決定權 開眼界了
中間的媒介不是是UBER是誰啊?? 快跟我說唷
UBER的登記項目 I301040 "第三方支付服務業"
oldchen1970 wrote:
錯誤.UBER的營...(恕刪)
~rocky~ wrote:
一下說淘寶跟YAHOO拍賣沒有抽手續費的決定權 現在又說有了 你搞得我好亂啊大笑
哪一條法規明文規定 平台不得訂定標準價格? 麻煩你找給我看!
媒合也是雙方同意 沒人逼你 哪一條法規明文禁止? 麻煩你找給我看!
PCHOME的售價是不是自己訂呀?大笑
UBER本來就有提供第三方支付 需要護航幻想什麼? 不信自己去看看國外的學術討論呀
它只不過是沒有像支付寶另外取名字而已 這樣就混淆了?XD
自己的邏輯變來變去 外加講錯一堆 真不知道哪裡來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