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1icitas wrote:就是日盛生租50年的專用權,把蓋好的房子拿出來租而房仲為了騙那種國文老師常請假,連租和賣差別都搞不懂的冤大頭,所以說賣呀不然賣是有只賣你50年這種事的嗎?...(恕刪) 是政府給日勝生50年的使用權,日勝生在賣預售屋收錢蓋房子,不是日勝生出在租房子,一間還租2萬5;當然只賣你50年,地是政府的又不是日勝生的!所以日勝生就是在賣小套房嘛難怪京站是大弊案,光賣房,收商場跟交九租金就賺爽爽
pk-king- wrote:說真的有釘有差我前面就說過如果不是有人盯市政府市政府在釘遠雄從前的設計規格來說根本不符國際場地所以我才說遠雄當初壓根沒想過這是個甚麼場地可能又是台北市那個國際游泳池的翻版一般來說場地蓋的這麼剛好到標準是真的蠻險的罵歸罵希望事後的認證能過不要讓別人out 說真的,應該叫有造謠有差吧...從來沒有所謂的不符規格這件事....一開始就準備作剛剛好了...某人開始造了謠,然後謠言就不脛而走...搞到現在一堆人還認為"有釘有差"?
fe1icitas wrote:國際游泳池的事情,也...(恕刪) 去看看監察院調查報告吧八水道泳池本來就是練習場地,正式場地原本在天母,因居民抗爭無法如期完工,並不是正式場地不合標準。還有市議員造謠說紀念鑰匙圈有鉛,結果是零檢出。
leonheat03 wrote:是政府給日勝生50年...(恕刪) 能不能請你先把"買賣"的意思想清楚?!買賣的重點在於所有權但京站自始至終都沒有出售所有權(不管是房屋還是土地的所有權)這些小套房的所有權並沒有隨著價金的支付移轉給承租者出錢的人所承租的只是50年的使用權同樣的他出售的也只有使用權說白了出錢的是大房東,一次性的付了50年租金然後再把房子出租給2房東,按月付租金或是找個一次性付50年租金的2房東可從頭到尾錢不管怎麼付,都和所有權或買賣沒半點關係
再補充一點買賣的重點是所有權當你取得不動產的所有權只要不違法想怎樣都行假如京站是別墅只要你買了所有權,覺得房子醜,依法申請拆房子重蓋;可以啊,你有錢愛怎麼玩就怎麼玩。可是以京站這種只租地上權的房子,就算它是別墅,你敢拆,就要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