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CHEN2006 wrote:買票上機的乘客侵...(恕刪) UA應該是沒有違約。合約規定UA有權力拒絕運輸還有將乘客卸下機而且並不需要雙方合意。UA可以單方面行使這權力。乘客可能侵犯UA私人財產是因為乘客妨礙UA使用它的私人財產。https://en.wikipedia.org/wiki/Trespass_to_chattels?wprov=sfsi1
Aznsilvrboy wrote:UA應該是沒有違約...(恕刪) 合約就是雙方合意約定,單方面不經同意片面修改內容就是違約,沒有侵犯私人財產的問題。就像租房子一樣,房客如果正常履行合約,在合意前你能叫警察用暴力趕他出去?他侵犯私人財產?
VICCHEN2006 wrote:引用前面網友的留...(恕刪) 我無法確定前面網友的留言是否完全正確但我找到的資訊指出芝加哥得航警是芝加哥市政府下的單位 (直接聘僱不是外包)。所有的航警都必須通過伊利諾州法律規定的警察考試與訓練而且跟一般芝加哥警察在法律上的地位同為「治安官」(peace officer)。所以我認為芝加哥航警是真正的警察而不是保全。會把航警誤認為保全是因為他們法律上的名稱是Aviation Security Officer (ASO)。
台灣向後退 wrote:有機會去看看UA的FB,留言的可是一堆白人 偶從早上才開始follow..... 白人都在婊UA不過也像01 一樣,有的白人說不是UA 的問題,是Security 幹的事當然很基本的可做出解釋,Security 幹UA要他們幹的事,強制撤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