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獵巫行動能持續多久?

Audrey103 wrote:
是否被迫可能永遠是個謎了.
他父母都說誘姦了 ,
如果無此事 難道他父母寧願拿女兒的名節去毀掉一個毫不相干的人?
或者難道一切是女主角幻想出來的?
其實 他跟名師只是點頭之交 連手都沒牽過,
全都是女主角一廂情願的幻想 這機率有多高???





林奕含雙親三度聲明 到底誰才是「真的」房思琪?
2017/05/06 10:47:00

林奕含雙親再度透過LINE群組發聲明,而這也是一個多星期來,第三度的發聲明,不過三次的聲明也讓人覺得有些奇怪,因為從一開始說書中內容都是林奕含的遭遇,到後來說不是全都是事實,到最新又說還有其他三人的經歷,就像是過了個髮夾彎一樣,讓人摸不著頭緒,懷疑到底哪個才是真的。

林奕含雙親在4月28日凌晨,透過出版社發出聲明,其中第三點提到「書中的女主角,思琪、曉奇、怡婷等人,都是奕含一人的親身遭遇,但她為了保護父母和家庭,才隱晦分寫。」這讓當時外界都認為這本書內容,包含性侵,性虐待,都是林奕含所遭遇的寫照和痛苦。但到了5月3日凌晨,林奕含雙親聲明的第一點,卻改寫成「請不要在將作品內容和作家經歷百分之百地劃上等號。」代表書中所說的經歷,並不是完全是真實,到了5月5日深夜,第三篇聲明,「奕含把其中一個被黑道威脅,強拍裸照的女學生,代入房思琪的遭遇中,另一個在PTT網路控訴的女學生,代入郭曉奇的經歷中,還有一個受害者是她台南女中的學妹。」書中女學生經歷,又從林奕含變成其他三個人的遭遇。

短短時間這樣大的轉變,也讓人搞不清楚,到底哪個才是真的,也開始懷疑真實性,包括第二和第三個聲明,沒有人出來證實,或許根本不是父母所發。還有可能林奕含父母當初是為了保護其他人,而沒有說出來,但看到林奕含最後訪談,表示這還是現在進行式,因此才會選擇全盤說出。有人也認為聲明沒有矛盾,因為老師「對林奕含做了思琪、曉奇、怡婷遭遇的事, 而這人是個慣犯還另外欺負了其他三個女學生。」

只是不管怎麼說,還有些謎團仍舊未解,因為如果林奕含是寫其他人的經歷,不是自己的,又如何知道這三人的遭遇,包括性虐待或拍裸照,另外林奕含選擇沉默,其他三名女學生和家屬為何也都吞得下去,沒有站出來報案,加上林奕含過去也曾自爆出現幻覺和幻聽的情形,到底書中內容哪些才是真的,恐怕很難能夠真的釐清。


林奕含說「雖然聽起來有點浮誇,但寫出這個故事跟精神病,都是我一生最在意的事。我因為精神病常常會發作,不一定能去上學,很長一段時間都很自卑。我不確定自己會不會寫文章,寫作也不一定能帶給我成就感。」



很明顯她自己都說精神病常常發作無法上學,常出現幻覺幻聽

再來她父母連改聲明數次,表示她父母也不清楚

鄉民怎麼知道真真假假,哪一段是真的? 搞不好她自己都混在一起了
fatlee3 wrote:
再來她父母連改聲明數次,表示她父母也不清楚
鄉民怎麼知道真真假假,哪一段是真的? 搞不好她自己都混在一起了...(恕刪)

聲明哪裡有矛盾?
他們說不要把那本小說全部當真
並沒說哪裡是真的哪裡是假的
今天一堆補教師和未成年學生發生關係的新聞
補教老師應該比照公私立高中管理
禁止與學生發生男女關係才對
法國新總統當初追高中老師
老師拒絕了很久
並不是高中就在一起
Audrey103 wrote:
好了 ,這樣我就沒有滾動式道德標準的嫌疑了吧......(恕刪)


所以,你覺得林萬億,黃國昌和XX星一樣都是狼師?
民粹真可怕~~~這板可以得證
操作民粹可以當選...還好法國沒讓人失望~~

Audrey103 wrote:
我個人立場反對爺孫戀, 反對法國總統的師生戀,
好了 ,這樣我就沒有滾動式道德標準的嫌疑了吧......(恕刪)


請問同性戀都可以光明正大了
為什麼不能爺孫戀?

robert_ren wrote:
所以,你覺得林萬億...(恕刪)

你舉的那些女學生已經有完全行為能力
甚至都研究生了
怎麼跟16歲沒有成年的比
況且你又知道狼師怎麼上女學生的
你有看到?
和女學生發生關係本來就不對
不管有無犯法
何況未滿18歲的
黃國昌可能都不敢
dohan8850 wrote:
聲明哪裡有矛盾?
他們說不要把那本小說全部當真
並沒說哪裡是真的哪裡是假的
今天一堆補教師和未成年學生發生關係的新聞
補教老師應該比照公私立高中管理
禁止與學生發生男女關係才對
法國新總統當初追高中老師
老師拒絕了很久
並不是高中就在一起

dohan8850 wrote:
你舉的那些女學生已經有完全行為能力
甚至都研究生了
怎麼跟16歲沒有成年的比
況且你又知道狼師怎麼上女學生的
你有看到?
和女學生發生關係本來就不對
不管有無犯法
何況未滿18歲的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補教管理真的要加強了,
今天有一個私立高中老師 也是跟女學生師生戀,
分手沒分好吧 差點搞出人命,
私立高中是立刻解聘處理 ,
但補教老師哩??
好像真的沒法可管...這塊漏洞應該馬上補起來
dohan8850 wrote:
你舉的那些女學生已經有完全行為能力
不是喔,是否違反教師法不是以是否已經有完全行為能力做依據。
A大提的教師法第14條第13款、校園性侵害性騷擾防治準則第7條內容如下:

教師法第14條第13款
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防治準則第7條
教師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教師發現其與學生之關係有違反前項專業倫理之虞,應主動迴避或陳報學校處理。

dohan8850 wrote:
何況未滿18歲的
黃國昌可能都不敢
黃國昌是教高中的嗎?
到底是不敢還是沒機會?
TfhC wrote:
...(恕刪)

會丟掉工作而且被通報
我猜黃國昌可能不敢
如果有這種癖好
教高中補習班最適合
尤其在女作家事件前

dohan8850 wrote:
會丟掉工作而且被通...(恕刪)

教師法第14條第13款、校園性侵害性騷擾防治準則第7條有排除大學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