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oxyribose wrote:我説的是"事"的立場...(恕刪) 嗯,你知道有病要看醫生這件事,不錯.....==================="事"的立場?"事"是沒有生命的現實態樣,不會有自己的立場,只有"人"會對"事"有"立場",敢請問,你所指的"事"的立場是"哪一個人對這件事的立場"?===================="事的立場就是此事會依立場不同而有不同的判斷"就是"人"會對這件事會因為立場不同而有不同的判斷,所以還是"人的立場",不是嗎?
Deoxyribose wrote:我説的是"事"的立場你要凹成是"誰"的立場?到底在凹的是誰?事的立場就是此事會依立場不同而有不同的判斷因為民進黨的立場是支持反送中並沒有一定的是非對錯, 因為它是政治問題 你不認同此觀點,怎會為這觀點辯護?你都把反反送中的打成中共同路人你資深綠營支持反送中不就是跟民進黨的立場一樣?只有立場,沒有是非!!Deoxyribose wrote:此事會依立場不同而有不同的判斷 原來要不要接受殺人嫌犯投案,還要先看立場?
https://udn.com/vote2020/story/120791/4120998?from=udn_ch2_menu_dc1"關於香港嫌犯陳同佳,原本要搭機來台自首,吳怡農說,我國沒有放棄司法管轄權,通緝犯如果在台灣,絕對支持司法單位執法,他也強調,應該是要在司法互助基礎下進行,但港府卻讓陳同佳自行搭機來台自由行,這種「犯罪自由行」的模式,顯然是不符合邏輯。吳怡農說,國際間的「跨國境執法合作」,每天都在發生,本來就是依法辦理,同理,面對陳同佳一案,尊重法治是普世價值, 打擊跨國犯罪需要國際合作執法。"*************************************************************************************************************************這就是標準的玩文字遊戲. 看似有理, 但是卻自相矛盾依法辦理! 是依哪個法?要在司法互助基礎下進行! 台港有司法互助嗎? 如果要默默私下做無可厚非, 但是當政府把撿到的槍拿來掃射另一方還要對方互助?騙騙騙. 還真的有人相信
Deoxyribose wrote:https://news...(恕刪) 看到新聞就高潮前...請先就案情了解前因後果~香港水泥封屍案,是港人在香港犯案後再逃往台灣,香港警方向台灣尋求協助,也因為台港兩地沒有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議" 或 "移交逃犯協議",所以無法以正常程序 "引渡" 移交犯罪嫌疑人,於是台灣方面以簽注到期為起點, 並以 "有危害我公共安全之虞", 要求移民署註銷他們的簽證,再以逾期滯台的理由, 將之進行強制遣返~香港警方搭乘港籍的國泰航空來台灣,台灣警方把 "逾期滯留的非法香港人" 帶到機邊交人,最終才有空橋移交人犯的結果出現~這跟陳同佳案的狀況完全不同,所以請勿同等類別~謝謝~
lovejerry999 wrote:"事"的立場?"事"是沒有生命的現實態樣,不會有自己的立場,只有"人"會對"事"有"立場",敢請問,你所指的"事"的立場是"哪一個人對這件事的立場"?...(恕刪) 前一篇已有答案說明有病就要看醫生看到沒有Dwing一直在扣我帽子這就是所謂的其它網友?無所謂啦那個人自承反反送中, 是中共同路人所以我能理解就跟韓粉喜歡抹別人1450一樣反韓都是綠營你呢?我很早就問過你你拖到現在避而不答?心虛不敢講?不過我也能是理解啦~~隨著陳先生今天拒投案到底誰撿到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