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bus330 wrote:
唉唷~說不過人就發大...(恕刪)
前面每個貼規範的幾乎都有說到航空公司要求的但書,本來航空公司就有相對應的規範,不是狗身上披個搜救犬就具備什麼神聖的特權
就算是翻譯成繁體的那篇,「may」翻成「可以」本來就沒有強制性,原始新聞的獸醫師也沒有怪航空公司,是建議政府或相關單位可以多做考量。
前面中文的內容你不信,人家都貼規範給你看了,你不自己推這篇上來我才懶得去找什麼英文原版給你,結果看英文原版的就開始挑字眼鑽牛角尖,你完全沒發現這根本你自找的?
明擺著就自己不了解規範,想打臉獸醫師,結果反被打臉開始轉移焦點
不用回應了,小心釣魚
Lightwave18 謝謝好意提醒,看到實在覺得悲哀,自己不清楚規範就算了,還愛大呼小叫在網路公開表演[點點點]
JasonQ wrote:
你這樣,不是重複、一而再的明示,蔡英文政府轄下的內政部嚴重失職?
==>事件尚未釐清之前, 不做定論
既然土航沒有強制坐貨艙或是客艙,那麼內政部沒能力協調出適合的座位給救難犬?
==>內政部喬到機位後, 會不會問搜救隊關於搜救犬的安置? 搜救隊最終也答應安排到貨艙吧!
今天,我們是去救人,去救土航的國人,土航不願意提供資源讓救難人員與救難犬前往救災嗎?
==>就事論事, 理性討論, 怎麼會用 不願意.... 的問法呢?
你要堅持詭辯,讓內政部的作為讓人廣知?.(恕刪)
p你前面說我明示政府失職, 後面又說我詭辯, 這是雙標嗎?
‘’那麼內政部沒能力協調出適合的座位給救難犬?‘’
我跟你說 這邊就是重點所在,
證據與規定都出來了, 何來的詭辯?
如果你認定我詭辯, 那又為何說政府“失職”呢?
你的邏輯要整理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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