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P政府在忙甚麼 竟讓台灣搜救犬「擠運輸籠22小時」飛土耳其!

唉唷~說不過人就發大小姐脾氣嗎?
事實擺在眼前, 有什麼好凹的?
may 沒有強制性吧!
航空公司可以以其他合理理由婉拒,
為搶時效與報恩, ‘’也許‘’救難隊就對不起‘’委屈‘’狗兒了,
奇怪了, 人家寵物猫狗就能待在貨艙裡, 寵物貓狗就沒狗權而服務犬就有狗權? 這是所謂的高傲藍的思維嗎?
Brian 168
你是哈哈哈的弟子嗎?
airbus330 wrote:
唉唷~說不過人就發大...(恕刪)


第一篇的新聞裡面獸醫師的說法就很持平的建議政府高層,如果位子就不夠,會排擠到其他隊員的位子,航空公司有其理由非要放貨艙,建議是緩一緩,準備做充分點再出發
獸醫師有說航空公司不能拒絕嗎?

說人家獸醫師不懂規定,寵物就該放貨艙的是你
結果規定是一般寵物是強制在貨艙,特定「服務動物」是「可以」進客艙跟人員隨行

到底誰不懂?
我看明明就是你才不懂吧
拗一整篇說放貨艙是對的
現在改討論起may的強制性了
要不要臉?
airbus330
臉書在批評國家落後
airbus330 wrote:
唉唷~說不過人就發大...(恕刪)


前面每個貼規範的幾乎都有說到航空公司要求的但書,本來航空公司就有相對應的規範,不是狗身上披個搜救犬就具備什麼神聖的特權
就算是翻譯成繁體的那篇,「may」翻成「可以」本來就沒有強制性,原始新聞的獸醫師也沒有怪航空公司,是建議政府或相關單位可以多做考量。

前面中文的內容你不信,人家都貼規範給你看了,你不自己推這篇上來我才懶得去找什麼英文原版給你,結果看英文原版的就開始挑字眼鑽牛角尖,你完全沒發現這根本你自找的?

明擺著就自己不了解規範,想打臉獸醫師,結果反被打臉開始轉移焦點
Lightwave18
不用回應了,小心釣魚
sonadora
Lightwave18 謝謝好意提醒,看到實在覺得悲哀,自己不清楚規範就算了,還愛大呼小叫在網路公開表演[點點點]
sonadora wrote:
第一篇的新聞裡面獸醫...(恕刪)

不需在雞蛋挑骨頭啦~
may 這個用詞就代表事件的一切
首批搜救隊是官方嗎? 如果是, 聽從長官指示不就是應該的嗎? 否則為何我當兵要在0度氣溫裡洗碗呢?
服從是天職。
他們甘願如此受到對待, 就必須依照指示為之。
人道, 狗道, 不分貴賤都是有生命權的, 照你們邏輯, 寵物狗就是賤嗎?
sonadora wrote:
第一篇的新聞裡面獸醫..
到底誰不懂?
我看明明就是你才不懂吧
拗一整篇說放貨艙是對的
現在改討論起may的強制性了
要不要臉?(恕刪)


截圖, 我說一般旅客的寵物
現在, 是不是你不要臉? 再講啊!
注意你的用辭與要看清楚他人回文, 整個看來你最後面那四個字會有法律問題。
sonadora
我14樓回應9樓故意講商務艙是偷換觀念,這完全沒什麼問題,不曉得你到底是讀成什麼意思?在我看來,獸醫師很明顯比你更懂規定…不曉得你哪來的自信嗆獸醫師不懂規定
sonadora wrote:
前面每個貼規範的幾乎..
結果看英文原版的就開始挑字眼鑽牛角尖,你完全沒發現這根本你自找的?.(恕刪)

我沒鑽鑽牛角尖, 注意用辭很重要
may, should, shall ......, 跟法律與規定有關的, 出現上面這幾個字不就該注意嗎? 你們學歷高, 書讀得多, 不會不知道的, 不是嗎?
剛剛才點一樓的新聞來看, 五六天前她的臉書也看了。
高傲藍, 高貴黃
加油, 翻一翻14頁看看有什麼語病吧! 記得不要學無恥塔綠班污賴他人喔~
來, 曾經是大學生, 碩士生們,
你們自己po的規範, 我幫你們標示出來may了,
有強制性乘坐客艙嗎?
沒有嘛....., 還釣魚咧~ 不要讓我認定這裡不是只有綠網軍。

airbus330 wrote:
來, 曾經是大學生,...(恕刪)


你這樣,不是重複、一而再的明示,蔡英文政府轄下的內政部嚴重失職?

既然土航沒有強制坐貨艙或是客艙,那麼內政部沒能力協調出適合的座位給救難犬?

今天,我們是去救人,去救土航的國人,土航不願意提供資源讓救難人員與救難犬前往救災嗎?

你要堅持詭辯,讓內政部的作為讓人廣知?
JasonQ wrote:
你這樣,不是重複、一而再的明示,蔡英文政府轄下的內政部嚴重失職?
==>事件尚未釐清之前, 不做定論
既然土航沒有強制坐貨艙或是客艙,那麼內政部沒能力協調出適合的座位給救難犬?
==>內政部喬到機位後, 會不會問搜救隊關於搜救犬的安置? 搜救隊最終也答應安排到貨艙吧!
今天,我們是去救人,去救土航的國人,土航不願意提供資源讓救難人員與救難犬前往救災嗎?
==>就事論事, 理性討論, 怎麼會用 不願意.... 的問法呢?
你要堅持詭辯,讓內政部的作為讓人廣知?.(恕刪)

p你前面說我明示政府失職, 後面又說我詭辯, 這是雙標嗎?
‘’那麼內政部沒能力協調出適合的座位給救難犬?‘’
我跟你說 這邊就是重點所在,
證據與規定都出來了, 何來的詭辯?
如果你認定我詭辯, 那又為何說政府“失職”呢?
你的邏輯要整理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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