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林奕含之死 南檢偵結陳國星不起訴處分

abcpanadol wrote:
在林奕含網誌, 林奕含被強迫後,關在小公寓,
這期間林奕含憂鬱症發作(陳星觀察到), 後來才被放出來,

先去問她父母是不是把她像狗一樣關起來,又對她咆哮妳跟一個老男人上床,再說。


abcpanadol wrote:
林奕含是否孤立無援, 不敢跟父母講, 又生病, 被限制行動, 只好投靠, 討好陳星,

建議你少看點狗血劇。

桃子0324 wrote:
不知道啊要請教你...(恕刪)

是你在洗白,只有妳最清楚囉
桃子0324 wrote:
應該是他轉生的 XD

講的話跟口氣都差不多

abcpanadol wrote:
這個人像是TfhC轉世...

TfhC 不知為什麼被停權?

會員"TfhC",關閉帳號。

停權原因:

6.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政治與宗教立場,為避免政治與宗教口水在此討論區肆虐與蔓延,一概請勿討論政治與宗教性話題。

13. 發文或回文時,請以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若有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的內容,會視狀況移文處理。

17. 違反上述版規,且一再違反的會員,站方會視狀況設定不同天數的停權處理方式,或直接關閉帳號。請會員發言前,務必先閱讀板規,珍惜得來不易的網路資源,謝謝配合。


newjohnpc wrote:
對於可受公評的具有公共利益的案件,不宜太限縮人民評論的權利
這相當於公共議題的討論,若人民都害怕遭到刑法的處罰而不敢評論
可受公評的案件導致 寒蟬效應
人民害怕因為言論遭到法律的刑罰,或是必須面對高額的賠償,
不敢發表言論,將導致公共事務乏人關心,
被視為過度限制言論或過度維護自身利益的不良後果。


對於言論自由及你的觀點本人沒有意見也同意

個人問題是在於你將該解釋文原意擷取部份欲佐證自身主張
但實際上該解釋文效力與範圍並不及於此
可經過你個人解釋變成此過度擴張權力與卸除責任權責
形成不對等自由言論見解

另若要套用在此個人會認為這是兩回事
因為他們並沒有被"過度限制"言論自由
事實上他們正是利用此"自由"空間過度維護自身利益才產生之行為
這串到中後期多數反對地是某些人之前的"逾矩"方式
利用網路假言論自由藉口行迫害他人之實
乃至物極必反、作用反作用相對導致以其人之道故還之情況
這些人並沒有任何"界線"他們只會看有沒有"效用"
有用就如此沒用再加碼
反之對自身或同立場之要求就減碼
因此你會看到一些人價值觀與說法一直在變動游移毫無中心

要罵人"色狼"
就不斷地將未知真相加碼
直到能滿足自己能罵別人是色狼的依據之後又腦捕成為事實
要罵人不守師道
就要將補習老師擴張解釋當做是正規教育之老師將道德標準提高
要成就對方犯法
滿足自己對方是罪犯敵人形象成立可撻伐依據
就將一切的一切用"可能"去替代"事實"好成就個人批判心態
這表示一開始他們言論就是以"個人目的"做導向
與公益無關的直接人身攻擊都敢說了
以上那裏有受到刑法不當箝制?會令這些人有噤若寒蟬表現呢?
再說目前就當是如此
更寬鬆成"只要自己相信為事實"又以為如何?

xilats wrote:
先去問她父母是不是...(恕刪)


林炳煌神隱中....

我有機會一定去問林炳煌

vu84vu wrote:
會員'TfhC',...(恕刪)


xilats wrote:
...(恕刪)

帳號得來不易,要好好珍惜!

abcpanadol wrote:
林炳煌神隱中......(恕刪)

記得回報

vu84vu wrote:
帳號得來不易,要好...(恕刪)

沒法講理,就只剩這招嗎

xilats wrote:
記得回報...(恕刪)


林炳煌說的, 你會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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