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4cyber wrote:
哦~~~
所以法官的用途就是根據法條的文字,然後再看看檢察官拿出來的證據,
有符合就有罪,沒符合就無罪阿~~~
那這樣法官有什麼特別了不起的,還是特別高級的地方??
恩恩,
不過似乎很多鄉民不具有這樣的能力。
所以,我覺得法官還是有需要存在的。
ray4cyber wrote:
以通姦罪來看,以後每個鄉民都能當法官阿...
法條背不起來沒關係,書拿來放桌上,檢查官證據拿出來放桌上,
有沒有符合法條文字內容鄉民一看就知道了阿~~有罪沒罪馬上判給你.
何需要法官?
是阿,那為甚麼某些鄉民還要罵法官是恐龍呢?
鄉民不是一看就知道了嗎?
為什麼會跟法官看出來的不同?
到底是誰的眼睛有問題?
鄉民還是法官?
如果這種能力有你說的那麼簡單,
確實不太需要法官了。
問題是真的那麼簡單?
那為什麼現在至少就有兩派人的看法是不同的?
ray4cyber wrote:
更甚者以後科技進步了,一台電腦連接兩個箱子,
一個箱子放法律條文,一個箱子放進去證物,
有罪沒罪電腦都選的出來阿~~法官,律師,檢察官都廢除算了,
司法都被玩爛了嘛~~~
要預測未來也沒甚麼難度呀,
把現在所有基本粒子的所有狀態都輸入電腦,
電腦就能算出結果了,
還比人腦算的快又準。
那是不是科學家也可以廢除了?
不說別的人性甚麼的問題,
你怎麼避免"電腦當機"這件事?



大家都認為他在瞎扯蛋,經你這樣為014辯護,
賠014被污陷的清白,
你說這樣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