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件個案有者兩種結果不一定只因兩套標準因為那變因並不是唯一無法得出此武斷結論就像有兩件刑案有兩人分別死了若只將焦點訂為"人死了"視為條件相同若結果不相同就是法律問題或法官問題無視事件條件本身就有不同處而法律也根據事件不同有者不同標準那...是下這結論有問題並不是其言標準出問題而這明顯的推理邏輯的"問題"故意無視或將其混淆者不是無知無心不慎將其類比就是...有心故意為之唯二無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