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談復工 柯:按新公安標準

royfu83 wrote:
未按圖施工,不申請...(恕刪)


有種就拿這些理由繼續走法律途徑,千萬不要和遠雄談什麼合意解約賠償啊!?上了法院就知道是誰賠到脫褲。

VICCHEN2006 wrote:
有種就拿這些理由繼...(恕刪)

現在不就是這些原因在走仲裁嗎?要走法院還要等仲裁完
royfu83 wrote:
現在不就是這些原因...(恕刪)


對啊,千萬不要合意解約!台北市民絶對不能接受賠償遠雄一毛錢!
royfu83 wrote:
市府如果錯了當然要...(恕刪)


繼續看下去,到時候就知道要誰賠到脫褲子,有些兄台可能會少領一些工作費,甚至失業下台,捲舖蓋走路。

royfu83 wrote:
市府如果錯了當然要...(恕刪)


可以先算算如果大雄沒錯,那台灣人如何向柯P求償嗎?還是只能LP捏著嗎?
如標題"按新公安標准",如果打官司拿這個,157大概會變成15.7,公安標准不是市府可自創的,但是如果拿未按圖施工,Xx裂縫未改善,大熊可能有點危險
經典的台詞
政客: 我負全責=> 下台
然後呢 沒有然後了

說不定過幾年會在新聞上臭屁
當年遠雄就是被我(157)整的 我(157)好棒棒

結論
看鬧劇的是市民 擦屁股的也是....

royfu83 wrote:
但是如果拿未按圖施工,Xx裂縫未改善,大熊可能有點危險汗...(恕刪)


照柯這麼尖酸刻薄的個性
要是有這些早就去告了
還合意解約勒

春風吹又生 wrote:
自由時報 2016...(恕刪)

古有明訓:民不與官鬥,又云官字兩個口。沒想到現在可以親身體會古人的智慧

royfu83 wrote:
未按圖施工,不申請變更


印象中設變的圖面應已送至市府
但市府不審,而直接勒令停工

市府一直沒告訴大家
他所希望按圖施工的圖面是已核准的最新版
或者是最原始的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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