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高帥弟 wrote:可能覺得撞到人之後才...(恕刪) 就警察多事以後不准路邊臨檢,有出事才能酒測,這是私領域,不然我黨的優秀人才很快就要被抓光了,郭正亮、小小夫(忘記叫啥)、江西…春男,千杯千杯再千杯,嗝,喝多了
2013 的報導公權力真廢 黃偉哲親信 毆警竟獲禮遇公權力真廢!立委黃偉哲服務處執行長陳浚璋,前晚在台南酒駕蛇行被警車攔下,他不但嗆是立委助理拒絕酒測,還辱罵三字經並毆警;但現場除有警官到場「督導」,陳後來到派出所後也備受禮遇,警方除了未按標準程序上銬,還把他「藏」在偵詢室內,讓爛醉如泥的他呼呼大睡到自然醒,直到昨午酒醒才偵訊。對照昨晨另一名酒駕民眾當場被壓制上銬移送,警察執法顯有兩套做法。 也難怪他今年還是這樣講...
伊魯米 wrote:新上任的駐新加坡代...(恕刪) 立委為護航,感覺故意講的有誤導大眾之嫌1.在家喝酒就算醉死,對別人沒影響,那算私領域。2.喝酒在外開車,容易肇事影響大眾安全,算公領域範圍了。還有牽托前總統喝酒醉茫茫拜託人家沒開車吧!
伊魯米 wrote:總統府發言人:江春男涉酒後駕駛,「我們認為這是不應該,也是不好的示範」。總統府的了解是,「他也已因違反相關法律而受到裁罰,他自己也感到相當懊悔,並表示歉意」。總統府已經回應了, 答覆一如往常的廢話連篇, 豪無重點 多數人對江春男的犯後態度應該沒有意見有疑問的只是新政府如何用過去在野監督執政時的標準來處理這個問題又或是真的打算用顏色來制定未來新的是非標準如果真是如此也請政府說清楚講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