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510 wrote:網友各有意見.誰對誰非.不予置評...此事件最重要的是..如何防止不幸事件再度發生..警察是比平常人更處在不安全的環境的一種職業...風險是一定有的..無可避免..然.如何防止這種意外事件...才是重要的問題.... 就應該要重判妨害公務 否則將會增加街頭追逐的機率所有用路人都會增加危險性 ~
TXLC wrote:再說125樓的模擬一個情境,問大家有無妨礙公務,指的是法官是會判有罪還是無罪,你跟我扯警察可以以妨礙公務移送幹嘛? 講那麼多,你為何不去自己跑給警察追之後,再來告訴大家結果如何警察不先移送法辦,怎麼能見的到法官法條、案例、判決書就在那邊反正依你的看法,拒絕盤查逃逸,跑給警察追是沒違反妨礙公務你就去做啊---判決"無罪",表示警察依妨礙公務罪嫌移送法辦是依法"無"據判決"有罪",表示警察依妨礙公務罪嫌移送法辦是依法"有"據所以先前的判例告說的是拒絕警方盤查,逃逸拒捕,妨礙公務罪是成立的所以你的情境依判例推斷,是會判有罪的
Ramsa wrote:講那麼多,你為何不去自己跑給警察追之後,再來告訴大家結果如何 我不喜歡跑步,才上網請教請教大家看法,若你無法回答就不要出聲,沒人會怪你的。Ramsa wrote:拒絕警方盤查,逃逸拒捕,妨礙公務罪是成立的所以你的情境依判例推斷,是會判有罪的 所以警察可以任意盤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