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侯友宜文大宿舍案 北市都發局認定違法

rustycar wrote:
遏止自己執政時攏無步,現在選舉時只會出奧步抹黑 ,執政黨的惡質選風


說的真好

rustycar wrote:
還在昧著良心挺侯友宜的 為了賺那一點錢 不怕死後下拔舌地獄嗎
rustycar wrote:
還在昧著良心挺侯友宜的 為了賺那一點錢 不怕死後下拔舌地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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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看你的言論, 想都不用想, 支持你批判的人就對了, 至少你反對的人都有小學程度以上
rustycar wrote:
還在昧著良心挺侯友...(恕刪)

我笑了
你以為臺灣有誰不會下地獄?
自己找好自己的位子就行了吧

話說,最近地獄有促銷活動
早訂房享優惠,背(刀)山面(火)海,風景宜人
走過路過不要錯過
主題:快訊》侯友宜文大宿舍案 北市都發局認定違法

樓主
您可能還沒有結婚也沒有當過女婿的經驗
提供自己的經驗參考

我大姐大我15歲
但不是親身沒有血緣關係
約5年前
我大姐夫說:可不可以送他一間房子可以收租
我媽笑笑說你自己就有了
等我大姐夫離開之後
我媽很生氣說大姐夫不要臉
僅供您參考









新北市三重區有4條捷運線,蘆洲線已通車~機場線~新莊線已通車~環狀線CP值最高,謝謝.
現在解套方式不是說又昱直接租學生就好?
那就表示學校不能管理,也不能有舍監
那肯定是變成另一棟砲房,學生安全也有疑慮
如果我是女學生家長,我肯定不會讓小孩續住
學生家長要的是學生安全
這樣真能解套嗎?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現在土地分區也也被認定違規使用?

只可惜檢舉這個沒有獎金,不然光這條就讓台北市變成廢墟了!
blood0819 wrote:
現在解套方式不是說又昱直接租學生就好?

選舉語言都是意在言外....

北市公文並未提供改善方式,裡面也從沒說過又昱直接租學生就是合法,又昱直接租學生應該合法是KP受訪時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北市府的官方法律見解.

我劃了一下,公文重點只有2個:
.住二特不能當學生宿舍,因此大群館租給文化當學生宿舍是違規使用
.請於2個月內改善

說文解字:2個月內解約趕人就對了.

沒說的秘密:
.為何以前可以現在不行:北市府今朝不管前朝事,今年要選舉,我說不行就不行.

.既然違規,是否表示以前的經辦人員有問題:今年要選舉的是KP,和以前的北市府是否違法沒關係

.又昱直接租學生就合法了嗎:北市府沒說如何改善算合法,不管怎麼做,就算你租給學生後也不一定合法,還要看選情來決定,不保證合法性問題.

.為何不明白說明改善方法:因為照市府公文,等於打掉當宿舍的合法性,學生只能另找租屋處沒有其他解法,哪有笨得直接當壞人的.

.教育部錯了嗎,是否要追回補助款並對文化提告詐欺:跟北市府沒關係

.沒了教育部500萬補助,哪裡找得到這種C/P值的宿舍:跟北市府沒關係

.為何只給2個月改善期沒開罰或提告:
.2個月而不是3個月,是趕在9月中開學前完成,不是1個月,是希望這話題讓藍綠互鬥越久越好,白色可以坐收漁利
.若是違法或違規,每年北市府都有去檢查,不能說不知道,看起來根本是北市府自己未盡督導之責,如果開罰,等於打臉自己,打行政官司不一定會贏.
.教育部另有見解認為合法,直接開罰還要過教育部那關,也是麻煩.
.開罰勢必上法庭,但不一定贏,案子未結前,大群館只能照北市府公文,予以停租停用,學生一定要被先趕出來,選情先傷,萬一敗訴,還要賠償相關損失,頭殼壞掉才會幹.

此公文最大戰略前提,是幫北市府解套,其他學生,文化,教育部,大群館都只是間接傷害,不過就是一將功成萬骨枯,你們就好好為北市府犧牲就是了.

輕鬆騎 wrote:主題:快訊》侯友宜...(恕刪)


[我大姐夫說:可不可以送他一間房子可以收租]

真的很爛,這種話還說得出口

安基拉 wrote:
丟不丟臉啊~違規故...(恕刪)


[丟不丟臉啊~違規故意寫違法~]

那是新聞下的標題

ASD123456d wrote:
輕鬆騎 wrote:主題:快訊》侯友宜...(恕刪)



[我大姐夫說:可不可以送他一間房子可以收租]

真的很爛,這種話還說得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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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半真半開玩笑的吧

但是這種話說出口, 有扣分沒加分, 不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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