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平權公投的看法,朋友們崩潰完醒醒好嗎?

xieb. wrote:
民意是被迫在專法與民法中2選1的

也可以兩個都不同意,並不是非得2選1,專法公投會過,表示多數人雖然反同婚,但並不反對給予同志伴侶法律上的實質保障,此外大法官並沒有說一定要讓同志"結婚",而是說要讓同志可以「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所謂"永久結合關係",並不完全等同於"婚姻",這一點可以讓挺同婚與反同婚方在立專法時取得平衡,讓同志可以「雖無婚姻之名,但有實質法律保障」,沒必要搞到擺爛不立專法的地步,擺爛只會引發未來更多的問題。
ldw406 wrote:

也可以兩個都不同意...(恕刪)


真的是只能二選一,從提案團體到最後自己反自己的公投提案就可看出。

擺爛衍生的更多問題,在2020前都不是重要的,現在很明顯挺同是票房毒藥,執政黨除非嫌票多,不然應可看到其切割同運團體的表現。
xieb. wrote:
真的是只能二選一,從提案團體到最後自己反自己的公投提案就可看出。

不懂,願聞其詳

xieb. wrote:
擺爛衍生的更多問題,在2020前都不是重要的,現在很明顯挺同是票房毒藥,執政黨除非嫌票多,不然應可看到其切割同運團體的表現。

挺同和挺同婚還是有差的,民進黨正在切割同婚,但不見得要切割挺同,若連專法都不立,說不定會流失更多選票。
公投過後的高雄同志大遊行




光第一眼看到這張照片 你想到是什麼?

就是夜店

燈光昏暗 煙霧瀰漫

猛男赤裸上身 變裝皇后.....

性派對之旅


就不能拿一張正常照片嗎?

穿西裝穿套裝的?

到現在還不知道公投輸在哪裡?


挺同?看到只有性雜交


xieb. wrote:
參看:https:/...(恕刪)

反同者還是可以兩案皆不同意,這樣接下來反專法時會更有力,讓專法公投過關反而增加阻礙,所以我目前看到的狀況是反同方在內閧分兩派:「極端反同派」與「反同但專法保障派」。

其實挺同方也有分兩派:「民法派」和「專法派」,同運近來是由民法派主導,現在民法派重挫,專法派可能會主導。

之後會如何發展,要看這4派間如何消長,目前看起來,幸福盟提出的『同性共同生活法』(非婚姻)是挺同與反同的最大公約數。

藍綠雙方都有挺同與反同勢力,這個議題不能以藍綠之爭來看,其實同志議題更像是年長者與年輕人之間的世代之爭。
ldw406 wrote:

反同者還是可以兩案...(恕刪)


這其實也是錯判形勢,以為挺同聲量舖天蓋地,所以先設定好戰損點在專法。等票開的差不多大勢底定,發現根本碾壓挺同的,才想翻過臉來連專法都不要。

但此役挺同與綠這個連結已被建立起來,綠為了2020,相信也會避免碰觸這塊,畢竟法立下去,兩邊都得罪的結果是很有可能的。所謂的最大公約數也是角力下的產物,雙方勢均力敵,當然要談的就多了,底牌亮出來才發現根本少數,打算改成要趕盡殺絕也不是沒有可能。

以上還是我夢到的,不必跟我認真。
xieb. wrote:
所謂的最大公約數也是角力下的產物,雙方勢均力敵,當然要談的就多了,底牌亮出來才發現根本少數,打算改成要趕盡殺絕也不是沒有可能。

但公投只顯示大多數人是反同婚,並無法確切認定多數人就是反同志。就像兩年前民進黨大勝,民進黨就自以為獲得民意高度支持,結果實情是很多人只是堵爛國民黨才投給民進黨,並沒有那麼支持民進黨,同理,很多人雖然反同婚,但不見得那麼反同志,而且近年的民調也顯示挺同與反同是五五波,反同人數並非碾壓挺同人數。

偷懶的上班族 wrote:
廢話很多,慎入!第...(恕刪)


同志並沒有比較低劣
異性戀也沒有比較高尚

同性跟異性並不完全一樣
所以目前的民法並不完全適用同性
就像男女再怎麼平權
女生一個月就是比男生多一天生理假
因為本質上的不同

立一個更適合同志的專法不好嗎?

ldw406 wrote:

但公投只顯示大多數...(恕刪)


也不一定,畢竟沒有真的投票直球對決一次。這次投票的前提是2法擇1,所以這結果並不能完全看出徹底反同到底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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