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覺醒 wrote:舊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放棄台灣,未給任何國家(恕刪) 「舊金山和約」中,日本為何只宣示放棄台灣、澎湖列島主權,並未言明歸還給中華民國?答:基於當時國際情勢極為複雜,中國內戰與韓戰皆在進行,各國乃於締約時達成共識,於舊金山和約第2條,都採日本宣示放棄領土,且未明言歸還給何國之體例,並授權雙方當事國與日本另訂條約,解決領土問題,包含台灣、澎湖、千島群島、庫頁島、南冰洋及南沙群島等。惟不論「舊金山和約」是否簽署,台灣主權回歸中華民國已於民國34年(1945)10月25日完成,法理依據是「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日本之「降伏文書」等三項重要協議與承諾。而此一主權移轉,在民國41年(1952)之「中日和約」中,再度獲得正式確認。
真相君民進黨都執政三年多了外交部這個網頁怎麼一直還宣傳著確認台灣領土主權歸屬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外交部若你講的是真相民進黨的執政外交部怎麼不改真相文?還是你的真相只是你一人的自慰文連民進黨的執政外交部都不鳥?與其你在這浪費時間快點叫民進黨改那個網頁的字宣傳你的理念中國無台灣主權不然沒有機會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