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振卷公然違法 消基會:問題出在這一千元

John Wu6629 wrote:
一堆內閣 都是吃什麼長大的?
花了這麼長的時間
設計出來的振興方案一下子就被打臉了
要不要退回去重寫呀


幾千萬投下去了,連成品都印好在路上了.....
退回去哪??
電視媒體最近少有這類振興卷的新聞,交通事故及罷免新聞比較多。
crazydiamondc wrote:
3. 在一定要舉債的狀況下 在不多舉債的狀況下 這次的振興預算如果是2000 那叫人民給一千 政府只要花兩千 就讓市場有3000的消費流動 很難理解? 政府花兩千 你可以消費四千 那多的一千誰付? 店家吸收? 所以我才說 你要這樣說 不如說 政府花兩千 你可消費一萬 這樣你更爽不是嗎?


我的意思是政府花兩千,你出兩千買四千的券,依政府的算法,市面上就有四千的消費流動。這樣的算盤,不會打????
在定型化契約下,多數業者販售禮券的處理方式,
票券上寫的是【優惠期限】絕不會是【有效期限】
例如1000元買一張住宿券,
廠商會訂【優惠】期間,
【優惠】期間內,憑券可住一晚,
【優惠】期間過後,這張住宿券只當他1000元,
看你要拿去退1000元,還是住宿時折抵1000元房價。

另說明「商品禮券」及「現金禮券」是不同的,
已開立發票為「商品禮券」,例如企業買來贈送員工,發票由購買企業取得,
員工拿去購買時,不會再開立發票,這種通常退券很麻煩,
因為員工拿不到發票去退,找零也只是找小面額的券。

現金禮券則未開立發票,一般消費者購買多是此類,
購買禮券時不開立發票,拿券去買商品時才會開立發票,
因為發票尚未開立,退券或找零容易。

至於有人提到的如三振券,1仟元換了多張面額,
應該要照比例退還,例如消費者還剩1500元的券,
有些業者會依法要退回500元退金,或讓他能持續抵用500元。

另外,全家APP也做了一個示範,
例如買1送1,一旦你消費了1份,另一份則是全家贈送的,
一旦效期到了,另一份即沒收。
但我目前只知全家這樣搞,適法性有沒有問題?
因全家方案實施不久,有沒有產生爭議,
仍有待時間觀察。

當然政府也可以比照全家的模式,
年底過了,除非消費者出示2仟元以上的券,
例如2100,我就退100元,
那我想最開心的會是全家,
政府認證全家這模式是ok的
消基會有Guts
但是很不乖,距離被綠色清算不遠了
stoak wrote:
三倍券、禮券傻傻分不(恕刪)


都已經10多天了,
政府還是翻不到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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