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通過~選舉制度大疑問?

kantinger wrote:


重要嗎?

不分...(恕刪)

你了解單一選區兩票制嗎?
什麼時候罷免同意票門檻曾經到50%?

造謠造上癮了啊!




舊制罷免門檻是要求

1 50%以上的投票率

2. 其中贊成罷免者要超過一半

換算成最低門檻也是25%

什麼時候有過50%?
我會建議廢除罷免制
任期改三年
為了鬥爭浪費國家資源,錢太多嗎??還是大家都沒在繳稅??
blood0819 wrote:
我會建議廢除罷免制任(恕刪)


三年沒用, 這次一年而已就罷了, 兩年應該還可以忍忍.
現在這樣剛好
可以避免蓋牌造成投票率不到50的問題
可以避免被罷人動員支持者不投票的問題

不要再改了
不論藍綠用同樣標準來罷免就對了
ysan wrote:
沒投票怎麼知道當初支(恕刪)


支持者改變支持很正常,

但是這和罷免扯不上關係,

這些選舉都是四年一期,

加上你說的兩年就一次選舉,

也就是說人們改變了想法,

可以在下次選舉用選票表達,

除非發生重大特殊情況,

嚴重危害人民的狀況,

人民無法等待任期結束,

才會選擇罷免一途吧!

現在我認為這狀況達成只要1/4門檻太低了,

這狀況因該要是超過半數都認為很嚴重才可能通過,

不存在什麼太難達成的問題,

我們投票率破70%,真有重大事件要提前罷免過50%絕對可以達成

目前25%真的是可以因為少數個人喜好就把人罷免了,

用個人喜好的理由要換人做因該要等下次選舉才對,

很多人說那麼難根本沒用,我個人是認為目前幾個大家討論的罷免案,幾乎都是憑個人喜好發動的,當然不容易過關,如果韓這次用的是2016前的標準,也是罷不成,也就是說罷免案通過靠個人喜好是絕對不能的,因為這會打臉原本的投票制度,為何很多民主國家根本沒有罷免制度就是這個原因,因為個人喜好必須等下次選舉,如果執政者有實際違法被揭露,或是決議嚴重損害民眾利益但無法馬上讓他下台時,這時候罷免才有意義,各位不用擔心門檻太高,韓光靠個人喜好就可以拿到40%罷免票,如果有嚴重違法事實那不用擔心,破60%都能達成,而不是現在的25%無法讓人信服的結果,如此的方式只會浪費社會資源,且破壞原本選舉制度的公信力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什麼時候罷免同意票門檻曾經到50%?

造謠造上癮了啊!




舊制罷免門檻是要求

1 50%以上的投票率

2. 其中贊成罷免者要超過一半

換算成最低門檻也是25%

什麼時候有過50%?

理論上是這樣沒錯

但實際上
被罷免方只要動員不投票
罷免方就必須動員到50%
才可能成功
所以後來才修法把50%以上的投票率取消
改成25%同意門檻
01橘子人 wrote:
現在我認為這狀況達成只要1/4門檻太低了,
 
當初修法,國民黨還支持時力的零門檻版本呢!
這件事情國民黨就是理虧的狀態,要求零門檻,民進黨給了25%門檻,現在國民黨卻嫌門檻太低隨便都可以過,啊當初支持零門檻是在哈囉?
黃捷的罷免案到時會再教訓藍營一次,即使過了25%門檻仍然輸給反對票。
 
要上修門檻我是覺得ok啦,只是希望不要到時哪個政黨又反悔了,覺得門檻太高根本無用。
隨便講講 wrote:
現在這樣剛好可以避免(恕刪)


不分區罷免的到?
惡魔推銷員 wrote:
 當初修法,國民黨還(恕刪)


國民兩黨的素質一直都是這麼差不意外,

乾脆改任期兩年一直投票這樣不是更好,

不設門檻或25%這麼低的門檻,

不是等於要強迫大家一直出來投票,這樣合理嗎?

只要10%的人想玩,大家都給我再出來投,不然就等翻盤!

浪費國家資源,破壞民主制度,大家都投心酸的!

兩黨的素質真是會讓全世界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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