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an wrote:沒投票怎麼知道當初支(恕刪) 支持者改變支持很正常,但是這和罷免扯不上關係,這些選舉都是四年一期,加上你說的兩年就一次選舉,也就是說人們改變了想法,可以在下次選舉用選票表達,除非發生重大特殊情況,嚴重危害人民的狀況,人民無法等待任期結束,才會選擇罷免一途吧!現在我認為這狀況達成只要1/4門檻太低了,這狀況因該要是超過半數都認為很嚴重才可能通過,不存在什麼太難達成的問題,我們投票率破70%,真有重大事件要提前罷免過50%絕對可以達成目前25%真的是可以因為少數個人喜好就把人罷免了,用個人喜好的理由要換人做因該要等下次選舉才對,很多人說那麼難根本沒用,我個人是認為目前幾個大家討論的罷免案,幾乎都是憑個人喜好發動的,當然不容易過關,如果韓這次用的是2016前的標準,也是罷不成,也就是說罷免案通過靠個人喜好是絕對不能的,因為這會打臉原本的投票制度,為何很多民主國家根本沒有罷免制度就是這個原因,因為個人喜好必須等下次選舉,如果執政者有實際違法被揭露,或是決議嚴重損害民眾利益但無法馬上讓他下台時,這時候罷免才有意義,各位不用擔心門檻太高,韓光靠個人喜好就可以拿到40%罷免票,如果有嚴重違法事實那不用擔心,破60%都能達成,而不是現在的25%無法讓人信服的結果,如此的方式只會浪費社會資源,且破壞原本選舉制度的公信力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什麼時候罷免同意票門檻曾經到50%?造謠造上癮了啊!舊制罷免門檻是要求1 50%以上的投票率2. 其中贊成罷免者要超過一半換算成最低門檻也是25%什麼時候有過50%? 理論上是這樣沒錯但實際上被罷免方只要動員不投票罷免方就必須動員到50%才可能成功所以後來才修法把50%以上的投票率取消改成25%同意門檻
01橘子人 wrote:現在我認為這狀況達成只要1/4門檻太低了, 當初修法,國民黨還支持時力的零門檻版本呢!這件事情國民黨就是理虧的狀態,要求零門檻,民進黨給了25%門檻,現在國民黨卻嫌門檻太低隨便都可以過,啊當初支持零門檻是在哈囉?黃捷的罷免案到時會再教訓藍營一次,即使過了25%門檻仍然輸給反對票。 要上修門檻我是覺得ok啦,只是希望不要到時哪個政黨又反悔了,覺得門檻太高根本無用。
惡魔推銷員 wrote: 當初修法,國民黨還(恕刪) 國民兩黨的素質一直都是這麼差不意外,乾脆改任期兩年一直投票這樣不是更好,不設門檻或25%這麼低的門檻,不是等於要強迫大家一直出來投票,這樣合理嗎?只要10%的人想玩,大家都給我再出來投,不然就等翻盤!浪費國家資源,破壞民主制度,大家都投心酸的!兩黨的素質真是會讓全世界嘲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