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主權未定。中華民國蔣介石軍政府沒有取得台灣主權。取得的是台灣軍事佔領權。

百年風華 wrote:
你不知道嗎?中國代表的中華民國簽訂中日和約承認接受了舊金山和約。
中日和約第二條的規定承認了舊金山和約第二條的日本放棄台灣及澎湖群島。


那你怎不說下後續的國際公報,包含美國與中國間,日本與中國間的條約與公報?1972年,新的文件中,明確說明了這個問題。《中日建交公報》中國政府重申: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按降伏文書所述,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

.......
在現今國際社會,還在扯「舊金山和約」,這有什麼意義嗎?考歷史100分就能獨立了?那怎不說 中美三個聯合公報 ,這是台灣地位未定論後續的重要反證:美方認識到(英文為acknowledge)海峽兩岸所有的中國人都堅持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此處,美國仍將中華民國視為中國,尚未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並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not to challenge)。

現今世界兩大強權都明確說了,台灣主權歸於中國,但中國目前有兩個政權(這是美國主流看法),一個是聯合國承認的北京政權,一個是盤據地方的台北政權,美國並不會認為台灣地區主權不屬於中國。某些角度,美國也是承認一國兩府的現實狀況,或說這是美國期望的結果。

在最新的(2019年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也就是台北法案,其實講得很清晰,美國95%以上的議員都認為,台灣地區是一個武裝力量分裂政權,但不是國家。是一個比較強大的經濟體,但不是國家。

法案第3節指出,「國會意見」(sense of Congress)認為,美國與台澎金馬地區,已建立強韌經濟夥伴關係,美國目前是台灣地區第2大貿易夥伴,台灣地區則是美國第11大貿易夥伴及重要農產品出口地。法案敦促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應與美國國會協商,尋求機會進一步增強美國與台灣地區雙邊經貿關係。

法案第4節指出,美方應在適當情況下,支持台灣成為所有不以主權國家為參與資格的國際組織會員,並在其他適當組織中取得觀察員身分。(因台灣非國家)
...............
這是2019年,最反中的川普主導下的美國,美國國內大部分議員與民眾的普遍認知,也是民進黨認為的重大成就,也就是讓美國人普遍認知且明確於他們國內法明確指出,台灣非國格,是一個比較強的經濟體,是一個親美的地方政權,這個政權是民主,親美,武裝勢力,會一直跟美國買武器。

庫德族政權也是親美的,但要美國花錢。庫德族有人民,有民主民選政府,有一片實際佔領的土地,也有軍隊。然後還依照聯合國憲章舉行公民自決投票,支持率92%的獨立公投。然後呢? 美國有支持他們建國嗎? 聯合國有席位嗎?
https://www.twreporter.org/a/bookreview-the-courage-of-the-kurds-the-kurdish-people-and-their-pursuit-of-independence

孩子們,庫德族政權是這麼鮮明的例子,你有用時,可以少死一些美國人,可以用來對抗ISIS時,美國甚至無償提供武器與資源,甚至鼓動你建國。但當你沒用時,或只是因為土耳其反對,或親美伊拉克政權(這個也是美國扶持的)反對。就被拋棄了.......,這還不夠明顯嗎?講歷史有意義嗎?講「波茲坦宣言」「舊金山和約」有意義嗎?

沒有國際承認的政權,沒有一絲價值,本身宣稱的主權本身就沒有意義,還討論什麼國際法,你連討論的資格都沒有啊,真是傻子一個。

很多朋友都搞錯了的一點,台北政權在國際社會是沒有合法身份的,就是個地方分裂政權,連上國際法庭的資格都沒有,然後很多文章都以為台灣施行獨立公民投票,過了就能建國,庫德族政權沒有公民投票嗎?台灣要建國,很簡單,就是在台海戰爭中,不只打平,還要大勝,甚至消滅代表中國的北京政權,不然在國際社會就永遠是非法政權。還是進不了聯合國,因為在你提出申請書時,在安理會審查時就被一票否決了。

如果目前台北政權能打敗北京政權,甚至消滅北京政權,還需要扯什麼「波茲坦宣言」「舊金山和約」嗎?
Fisher.,Lin wrote:
1972年,新的文件中,明確說明了這個問題。《中日建交公報》中國政府重申: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


我就覺得民進黨是和中共有利益掛勾, 所有的做法很詭異, 口頭在高喊所謂的"台獨", 但所做所為卻是一心想要把台灣從中華民國領土中去除, 讓台灣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到底誰在賣台, 再明顯也不過了。
異鄉遊子
Ludy魔鬼
這點我也在懷疑,所以綠共紅共連體嬰。
MacQGroup
要說組織正確的說是國民黨跟共慘黨是同一種結構
百年風華 wrote:
1949年,盟軍總司...(恕刪)
現在什麼時候了,你在談這個?英粉?
笨阿樹 wrote:
搞斷章取義這一招了,把完整的放出來給大家看很難嗎??


對他們來說, 真的很難啊。。
因為只能用斷章取義來騙取無知百姓, 放完整的豈不就露出馬腳了嗎?
他們剩下的, 只能挑自己想看的來看了, 只希望大家不要儍的只看他們拿出來的片段, 要自己去查完整的資料啊...
異鄉遊子
百年風華 wrote:
台灣主權未定。中華民國蔣介石軍政府沒有取得台灣主權。取得的是台灣軍事佔領權。



講要講清楚

是替盟軍佔領台灣
金管會:股東會延至7/1-8/31舉行!
麦克阿瑟当年还说美军可以在圣诞节之前回家了
最后美军还是比较听话,陪着我们在三八度线以南过春节
一般命令第一號下令「所有日本軍隊」向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元帥)投降。並向代表美國、中華民國、英國、蘇聯之司令官,如下列指定或如盟軍最高統帥所追加指定者,無條件投降。位於台灣之日本部隊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
那時的中國和中國人民尚未取得二戰的中國權益,當時的中華民國是軍政府。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茲令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中華民國軍政府取得台灣的軍事佔領權。改朝換代的中共軍政府並無法擁有中華民國軍政府取得台灣的軍事佔領權。軍事佔領是一種暫時的管理,無論持續多久都不能獲得佔領地的領土主權。
所以,是盟軍指定代表中華民國軍政府之司令官蔣介石大元帥軍事占領台灣。

1979年,美國通過台灣關係法不承認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改為指定承認了接替中華民國的台灣治理當局是合法的代表台灣政府。中華民國擁有的軍事佔領權被移轉給台灣治理當局了。
舊金山仔, 是你轉生開帳號回歸啦, 真是可喜可賀, 又看到鬼打牆的舊金山和約了

不用再扯這種543了, 不是完全執政? 趕快宣布獨立啦, 不要老是依附在中華民國底下幹這種的勾當
綠蟾蜍,綠蟾蜍,塔綠般最愛綠蟾蜍
講清楚...
1.過去是盟軍最高統帥指定蔣介石佔領台灣。
2.當時的盟軍最高統帥沒有指定中共佔領台灣。
3.1979年主要占領國美國指定台灣治理當局代表台灣。
MacQGroup wrote:
講要講清楚,是替盟軍佔領台灣


歷史是連貫的,於1945-1950或許你這樣描述,有討論空間。但於1950之後,這就是鬼扯了。

於1950-1960這段時間中,盟軍統帥部門已經實質消滅,轉變成聯合國組織,台北政權也代表整體中國在聯合國中成為常任理事國。且透過實際佔領,美國承認,國際承認,聯合國承認(盟軍統帥部門承認)的過程。讓國際社會認可中國實際擁有台灣地區的主權。

但於1971年,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議決並通過的,關於「恢復北京政權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的決議。北京政權依此取代台北政權在聯合國擁有的中國代表權席位。請注意用字,是取代。是中國代表權。

於1970-1980,包含日本,英國,德國,法國,一直到後來美國,韓國等。與中國的公報中,多有提及,台灣地區是中國的一部份,台灣主權歸於中國,而中國合法的政權與其代表是北京政權。也是因此原因,外國軍隊,包含美國日本軍機,軍艦都不得再次進入台灣地區,因該地區領空領海主權歸於北京政權。

於1975之前,台灣是有大量美軍的,包含東亞地區最大美軍空軍補給與維修基地(台中清泉岡),但於1979 美國與北京政權建交後,除特殊人道救援,或這次送疫苗情況(這次三個美國議員來台,搭的飛機,就是送疫苗去韓國的,菜當局與美國就是打個擦邊球)等特殊情況外,美國軍機,軍艦皆不可進入。這是美國軍方承認且遵守的現實狀況。因進入台灣地區上空,也就相當於侵犯中國主權。而目前美國的認知,該主權屬於北京政權。
.........
所以,所謂替盟軍佔領台灣這種說法,中國也是盟軍戰勝國,戰勝國不是只有美國,麥克阿瑟只是盟軍的一個代表人,這並不是不可替換。麥克阿瑟接受日本投降文件後,隨即發布聯合國統帥總司令部指令第一號.......,請注意,這個文件不是美軍統帥部門文件,這是聯合國統帥總司令部指令。駐日盟軍總司令(日語:聯合國軍最高司令官;英語:Supreme Commander of the Allied Powers或Supreme Command of Allies in the Pacific,簡稱SCAP)。

而這個聯合國統帥司令,其權力不會強於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吧,聯合國又不是美國說了就算。而現今,這個盟軍統帥,如果還存在,他也要聽常任理事國的指揮吧,而1970之前,這個人,就是老蔣。現在,則是北京政權。

所以,扯這些都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因為盟軍統帥命令,其合法性,就是出自聯合國安理會啊,而北京政權就是裡面重要成員。不是隨你瞎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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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要特別釐清,這個所謂的(一般命令第一號),到底是指美軍,還是盟軍,還是聯合國?請參考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2526&pid=174520
麥克阿瑟接受日本投降文件後,隨即發布聯合國統帥總司令部指令第一號,指令後面有附件(Enclosure,也譯作「添附書」),附件名稱為「一般命令第一號」(General Orden No.1),中國戰區將此文件稱為「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 針對臺灣接收問題,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指出:「位於中國(滿洲除外)、臺灣及北緯16度以北法屬印度支那之前日本國指揮官,以及該地駐屯之所有陸、海、空和後備部隊,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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