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一次貓貓走私事件來看,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有問題且又不改進

看完留言,還好這次01的朋友大都是理智的,樓主臉好腫~~
我也想法想表明

有些人說沒有買賣就沒有走私,問題不在買賣的行為

問題在於不肖業者身上,他們不願意負擔檢驗跟相關稅率的費用

跟買賣根本沒有太大的直接關係

在者有人說放了這1百多隻貓,那就會讓其他人也會想走私獲利,反正大家愛寵物會放過這些無辜的生命
這種人更扯,貓都被沒收了哪來因為被放過而可以獲利

擔心病毒傳染是合理正確的,但這些病毒無法被檢驗的嗎?
武漢病毒檢驗率沒有百分之百,有陰性證明書入境後都還是有傳染的可能性
這在五月份就證明了,政府還是是持續的放這些國外的人入境
為什麼這些無辜的貓你連檢驗都不願意就直接撲殺,針對這點是不是該對國人說明

如同版主所言,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沒有立委要跳出來修法嗎??
問題發生了就該想辦法解決,無法完全解決也應該要改善
AlvinShiao
口蹄疫、福壽螺、綠蜥被撲殺的時候,請問你有出來請命嗎?少在那邊無先上綱了!你要不要乾脆說白老鼠好可憐,都不要拿來做實驗
又是中國翻牆小蟑螂在裝憐憫動物, 這在中國根本不是問題, 也難為他了, 大外宣還要讀書
法律沒啥問題,萬一這些貓攜帶什麼疾病,以及蟲類可能導致不可控因素就麻煩了
就想外來種紅火蟻入侵台灣一樣
23032063 wrote:
擔心病毒傳染是合理正確的,但這些病毒無法被檢驗的嗎?
武漢病毒檢驗率沒有百分之百,有陰性證明書入境後都還是有傳染的可能性
這在五月份就證明了,政府還是是持續的放這些國外的人入境
為什麼這些無辜的貓你連檢驗都不願意就直接撲殺,針對這點是不是該對國人說明


不然你要檢驗下列這些項目才開放入境?
傳染病

第一類法定傳染病
狂犬病
鼠疫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天花

第二類法定傳染病
登革熱
屈公病
瘧疾
茲卡病毒感染症
西尼羅熱
流行性斑疹傷寒
腸道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症
傷寒
副傷寒
桿菌性痢疾
阿米巴性痢疾
霍亂
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
小兒麻痺症/急性無力肢體麻痺
炭疽病
多重抗藥性結核病
麻疹
德國麻疹
白喉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漢他病毒症候群

第三類法定傳染病
急性病毒性B型肝炎
日本腦炎
急性病毒性C型肝炎
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急性病毒性D型肝炎
結核病
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
急性病毒性E型肝炎
流行性腮腺炎
百日咳
侵襲性b型嗜血桿菌感染症
退伍軍人病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愛滋病毒)感染
梅毒
先天性梅毒
淋病
破傷風
新生兒破傷風
漢生病
急性病毒性肝炎未定型

第四類法定傳染病
李斯特菌症
水痘併發症
恙蟲病
地方性斑疹傷寒
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
萊姆病
肉毒桿菌中毒
庫賈氏病
弓形蟲感染症
布氏桿菌病
流感併發重症
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
Q熱
類鼻疽
鉤端螺旋體病
兔熱病
疱疹B病毒感染症

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新型A型流感
黃熱病
裂谷熱
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
拉薩熱
馬堡病毒出血熱
伊波拉病毒感染

其他傳染病
社區型MRSA
棘狀阿米巴
福氏內格里阿米巴腦膜腦炎
沙門氏菌感染症
廣東住血線蟲感染症
肺吸蟲感染症
細菌性腸胃炎
病毒性腸胃炎
旋毛蟲感染症
肺囊蟲肺炎
人芽囊原蟲感染
隱球菌症
鸚鵡熱
疥瘡感染症
頭蝨感染症
亨德拉病毒感染症
NDM-1腸道菌感染症
貓抓病
VISA/VRSA抗藥性檢測
立百病毒感染症
CRE抗藥性檢測
常見腸道寄生蟲病
淋巴絲蟲病
第二型豬鏈球菌感染症
中華肝吸蟲感染症
肺炎黴漿菌感染症
大家要認真看樓主的發言
他其中有指出一個明確的問題
若現行不准輸入的貓貓狗狗到第三地轉換過後
就能入境 那是否是現有政策出了什麼問題
例如有人到其他國家生活一陣子
回國時想帶回自己的寵物 政府應該要積極輔導並規範
而不是一昧的禁止

當然這次的事件 是繁殖場偷渡
兩種事件是完全不相同 不該相提並論..
andy5257
你以為轉到第三地就不用檢驗了嗎?反而要再多加一次檢驗的程序!你搭飛機到其他國家都是直通班機?都不用轉機?每個國家的協定本來就不一樣,但是檢疫是通通要做!
剛好今天金門有一個划船來的走私人,
也送去銷毀一視同仁。
疑~~香菸超買怎麼不撲殺~同樣都是危害人體健康啊~
Dr.Corgi
香菸銷毀了.. 貓也銷毀了,法律上他們都是物品
1997口啼疫撲殺400萬頭豬也沒見蔡英文出來發聲,禽流感撲殺幾十萬隻雞也沒見蔡英文出來發聲,怎麼拜登死條狗、走私需安樂死的154隻貓蔡英文就要第一時間哀悼跟發文??豬跟雞的命就不是命??

還是走私可以無視法律變超買?有問題怕見光的紀錄就給他加成密件?只要我要就沒甚麼不可以那這國家還需要啥法律?

還是政府單位都要跟假獨立機關NCC一樣看主子來辦事而不是依法行政?4委員推翻12人共識?中天上訴抗罰成功 北高行:NCC涉少數暴力

但好笑的是蔡英文表姊夫掌最高行政法院,所以我們法律還有多少公正性呢??蔡總統覺得可憐難過府院就可以研議修法??可憐的豬跟雞都沒辦法逐條查驗整批撲殺!!!

犯法就是犯法沒有需求就沒有走私,愛動物請多領養!
美國也都撲殺請樓主先去抗議民主燈塔美國,看是你個人感覺重要還是美國的國家防疫法律重要!


台灣某些法律真的要修法,罰則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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